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法律性质探析
2014-10-21骆鑫刘娅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5期
骆鑫 刘娅
摘 要 目前,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何种法律性质,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本文就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性质进行了研究,认为基于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考虑,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将其界定为法定义务为宜。
关键词 物业管理企业 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性质
作者简介:骆鑫,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公安司法系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法,行政法;刘娅,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公安司法系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法,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63-02
近年来,随着我国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因业主遭受财物、人身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而要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首要的问题就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但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缺乏明确的规定,目前,我国学界对于安全保障义到底属于契约法上的概念还是侵权法上的概念,均有不同的看法。
一、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为约定義务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既然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有关于提供物业服务的合同存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标准都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由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