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政府间支出责任的界定研究
2014-10-21蒋伯杰宴成明钟伟强
知识力量·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 2014年19期
蒋伯杰 宴成明 钟伟强
[摘要]本文依据经济学理论,并结合广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主要研究了政府间财政关系中水利工程支出责任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 支出 界定
一、前言
政府间财政体制是由财政支出责任的纵向配置、征集财政收入权力的纵向划分和财政转移支付这三个层次构成的。在这种政府间财政关系体系中,与政府间公共物品提供责任划分相适应的财政支出责任纵向配置处于基础地位,是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也决定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与规模。
二、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的经济学理论
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的经济学理论:界定市场与政府的基本职能,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能分工以及财力保证。
经济学理论得出结果表示:在以市场为基础进行资源配置要求时,市场机制调节在微观层面上追求经济效率,而政府活动在市场失灵的宏观经济层面上致力于社会公平。为了发挥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职能,政府应将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但公共产品的覆盖范围不同、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也存在巨大差异,对于地理、文化、自然和人力资源禀赋的多样化,也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进行支出责任划分。
合理划分政府间支出责任。通常运用层次较高的法律来确保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正规化和制度化,规范划分政府间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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