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看英语演说的修辞
2014-10-21万玲
知识力量·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 2014年19期
关键词:英语
万玲
[摘要]通过探讨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中的主要修辞手法,研究英语演说的修辞特色。这不仅对英语演讲教学有指导作用,对推进英语教学改革也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英语演说 修辞 重复 排比 押韵 反复 倒装 比喻
一、引言
英国哲学家约翰·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认为,我们说话的同时是在实施某种行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作为人类交际和交流的重要方式,公共演说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种特殊的对话形式,其文体“既有口头语特征,又有书面语特征,并且还有一定的文艺色彩”[1]其目的是“激起听众的热情,获得听众的支持”。[2]实现该目地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运用丰富多彩的修辞格。
修辞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希腊语、拉丁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及意大利语中,rhetoric一词的词根都是“说话”的意思。[3]在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在高尔吉亚的理论框架下修辞被界定为“一门旨在进行劝说的艺术,同时也是一种能够通过言说操控人类情感、态度和行为的力量。”[4]当时修辞学的全部内容就是劝说性演说。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是欧洲文艺理论史上第一部系统的修辞学理论著作。时至今日,“这种对演讲传统的研究,即演讲修辞,仍然是现代英语修辞学的研究范围。”[5]
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被公认为美国历史上最精彩的演说之一,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政治演说用于劝说和劝阻”[6]迄今没有改变的美国的立场、观念、思维与行为模式在这篇演说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是有效地运用多种修辞格传播意识形态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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