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
2014-10-21刘雪洋徐晓宇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刘雪洋 徐晓宇
摘 要 信息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保障,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国家安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威胁。我们在维护传统国家安全要素的同时,依靠法律的手段构筑一条“网络长城”以维护我国的信息安全已势在必行。总结我国信息安全的立法历程,剖析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完备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对策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 信息安全 立法 行政法
作者简介:刘雪洋,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技术系,助教;徐晓宇,铁道警察学院,法律硕士。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45-02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简称CNNIC)测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数量达到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并继续保持稳定增长。随着我国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和网民数量的持续增长,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CNNIC发布的《2013年中国网民信息安全状况研究报告》显示,以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网络犯罪案件不断增长,网络病毒传播依然存在,网络个人信息的肆意泄露愈演愈烈。报告公布,过去半年遇到过信息安全问题的网民比例高达74.1%,所影响的总人数达到4.38亿,全国因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96.3亿元。由以上数据可知,我国面临的信息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焦点问题。对此,加强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充分发挥法律对我国信息安全的保障作用成为国内学者普遍认可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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