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诉信访:困境成因与完善路径
2014-10-21窦安旎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问题接踵而至,群众维权方式趋于多元化,涉诉信访问题备受关注并成为我国司法与行政的一大頑疾,信访机构设立繁杂、权责不明,行政机关越位严重影响司法独立,过激手段上访缠访,以及解决机制的非终局化,都说明了我国涉诉信访现状面临着严峻的困境,涉诉信访法制化刻不容缓。涉诉信访法制化有赖于司法独立程度和社会公平正义。明确信访专门机关极其权责,深入司法诉讼审判制度改革,重视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在法律框架内建立合理畅通的信访渠道,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促进纠纷解决社会和谐,树立司法权威,增加社会公平正义度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 涉诉信访 法制化 法治
作者简介:窦安旎,云南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9-02
信访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政治参与和权力救济的制度,而涉诉信访不仅包括信访,更涉及了诉讼。根据宪法和《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涉诉信访活动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对于侵犯自己合法权利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向各级有关机关、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处理的活动。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是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必然趋势,这有赖于权力和权利的行使,司法的独立和权威的保障,以及社会公平和社会认同程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