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西部乡土社会纠纷解决的路径选择
2014-10-21李伟国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关键词:思想
摘 要 西部乡土社会中,当出现靠个人力量难以解决的纠纷,包括纯粹的民事纠纷时,人们往往倾向于向当地行政官员申诉或告状,请其帮助解决纠纷。这其间折射出传统文化中的“青天”情结、“无讼”思想在当今西部乡土社会仍然得到传承和信仰。与此同时,人们对司法解决纠纷并不信任,法律仅仅作为一种达到目的的工具或者谈判的砝码。
关键词 乡土社会 “青天”情结 “无讼”思想 纠纷解决
作者简介:李伟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级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31-03
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笔者有幸在甘肃省D市Z县挂职锻炼,并担任该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期间直接处理了大量信访案件,深入了解了以甘肃省D市Z县为代表的西部乡土社会纠纷解决的模式和特点。通过笔者的观察,西部乡土社会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已逐步走向现代化和法制化,但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在选择纠纷解决途径时,仍然倾向于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而非法制化的现代纠纷解决机制。究其原因,一方面,现代法律还不能够为乡村纠纷的解决带来良好的秩序,传统习惯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着行为者在乡村纠纷解决中的行为逻辑;另一方面,随着法律在西部乡土社会的不断普及,纠纷双方也会衡量通过法律解决纠纷的得失,并将法律作为谈判的一个砝码。本文中,笔者希望通过对一起信访个案的详细考察,阐释当前西部乡土社会在文化习惯的影响和作用下,纠纷解决的考量因素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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