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应把握的法律使用问题
2014-10-21张芳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2000年,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决定,我国开始实行大民事审判格局,并将原来的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其业务被称为民商事审判。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审理企业之间的各种纠纷,比如证券、合同、期货等纠纷,而这些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都是传统的商法,也可以统称为商事纠纷。本文中,通过对不同案件的审理问题来分析法律的使用问题。
关键词 民商事审判 审判工作 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张芳,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111-02
民事审判第二庭充分的发挥了经济审判的优良传统,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会涉及各种各样的法律的案件,主要包括涉及合同法的案件、涉及物权法和担保法的案件、涉及公司纠纷的案件、涉及企业改制的案件、涉及企业破产的案件以及涉及证券等资本市场纠纷的案件,在审理这些案件时要特别注意法律使用的问题。
一、关于审理涉及合同法案件的问题
(一)区分合同的成立、生效和有效问题
在民商事审判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三个概念混淆的问题,这是因为对法律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没有分清楚。当合同成立时,才会涉及到生效和有效问题,合同生效是事实判断,而合同有效是法律价值判断,二者不能等同。
(二)合同无效的认定问题
合同法是进行合法交易的保证,所以人民法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认定合同无效要特别的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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