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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热点问题探讨

2014-10-21霍禹光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4期

摘 要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會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内容上看具有以下特点:首次涉及总则内容的改动,50个条文中有19条对总则有修改,修改分则的同时兼顾总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立法的科学民主特性。《刑法修正案(八)》是有史以来修改范围最大,内容最多的修正案,关注的焦点从社会秩序转移到民生上来,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治国思想。《修正案》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均有影响,内容亮点频出,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关键词 《修正案》 从宽处理 从严治理 民生问题

作者简介:霍禹光,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律系(本科),研究方向:刑法。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75-02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从内容上看具有以下特点:首次涉及总则内容的改动,50个条文中有19条对总则有修改,修改分则的同时兼顾总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立法的科学民主特性。总之,《修正案》是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充分反应和规范社会问题的法则。颁布后许多内容都受到了各界的关注和研究,出现许多热点问题。

一、从宽处罚—贯彻刑法政策,完善刑法体系

减少死刑罪名。《修正案》的第一大热点问题就是取消13种死刑罪名。其中包括破坏市场经济罪9种、侵犯财产罪1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3种。从这13种罪责上看,之所以取消是因为都属于非暴力犯罪,而且其中经济性犯罪较多,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有些罪责甚至极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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