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速裁程序的构建基石
2014-10-21马若怡梁立宝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
马若怡 梁立宝
摘 要 法律制度是具有生命的,同样的法律制度放在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秩序、法律体系中都可能衍生出不同的存在价值。如果说在过去以惩罚为主的刑事观念、相对不完善的司法系统主导下的时代,创设各种形态的刑事简易程序都是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目的。那么,在当今经历过程序正义、恢复性司法等现代更符合人性的司法理念洗礼后的刑事司法下,更应从人权保障的视角去构建刑事速裁程序,亦即以人权保障为刑事速裁程序之创设目的、构建基础、逻辑原点。
关键词 刑事速裁程序 人权保障 公平的审判 公平的审判结果
作者简介:马若怡,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梁立宝,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82-02
人权保障是构建刑事速裁程序的基石,但它却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概念。在本文的语境里,人权保障的构成要素主要划分为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即公平的审判与公平的审判结果。同实体与程序相互区分却联系紧密一样,这两个要素也在诸多环节相互交织。
一、刑事速裁程序应当是一种公平的审判
(一)刑事速裁程序应当具有与轻微刑事案件相适应的诉讼时间和诉讼程序
虽然刑事追诉是因法益受损而启动,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却是在程序运行的整个过程中权利最受限制的,而且面临一旦被证有罪将承受严厉刑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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