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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甘孜藏区习惯法对法治甘孜建设的作用

2014-10-21武雪萍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

摘 要 甘孜藏区习惯法是甘孜藏民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对其成员有一定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涉及民事、刑事、环境、生态、经济等诸多方面内容。随着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针的提出和推进,实现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法治化也势在必行。在法治甘孜建设中要充分发挥甘孜藏区习惯法的积极作用,实现甘孜藏区习惯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契合。

关键词 法治甘孜 甘孜藏区习惯法 社会主义法治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民族学院2013年度科研项目“甘孜藏区习惯法与社会主义法治契合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3XYZB002。

作者简介:武雪萍,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27-02

一、法治甘孜建设简况

中共甘孜州委、甘孜州人民政府于2013年9月9日成立了法治甘孜建设领导小组(甘委发﹝2013﹞21号),并出台了《法治甘孜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旨在全面推进并落实法治甘孜建设工作。法治甘孜建设工作概况介绍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法治甘孜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州政治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阶段目标

到2016年,通过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甘孜建设,依法治州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普遍提高,宪法和法律权威得到普遍认知、尊崇和维护,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各种社会活动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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