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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现行保外就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2014-10-21刘家红朱琳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

刘家红 朱琳

摘 要 保外就医作为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彰显了人道主义,对罪犯改造以及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罪犯的人权保障尤为重要,保外就医作为一项刑事执行的变更措施,是给予罪犯人道主义待遇的主要手段。然而,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保外就医制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作者簡介:刘家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检法医师;朱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51-02

保外就医,是指对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同时其已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我国目前对该制度的法律文件只有《监狱法》《刑事诉讼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少量立法,对保外就医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给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罪犯以可乘之机。新华网南宁7月6日电,网曝广西某县国土局原局长在2010年7月因受贿罪被桂林市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院判决后,该局长并没有被送往监狱,在2010年1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该局长不仅开车往返于区内各大城市之间,甚至乘飞机前往山东四川等地。作为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保外就医虽然没有解除刑罚,但其效果却与解除刑罚无异。这就使得保外就医成了获刑人员逃避法律制裁的温床,成了他们“逍遥法外的通道”“逃避改造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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