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治本: 硬法制与软文化相济
2014-10-21浦兴祖
探索与争鸣 2014年11期
浦兴祖
一
当下中国的权力腐败现象,我曾用十六个字来描述:久治不愈,居高不下,形势严峻,后果严重。所谓“形势严峻”,高层也十分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比如,将五年反腐目标仅定在“遏制蔓延势头”;又如,提出“先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所谓“后果严重”,在我看来,腐败若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既会动摇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还会恶化整个社会风气,也会使一些本来不错的掌权者堕入深渊。
长期以来,本人一直在思索:腐败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恕我直言:反腐的决心下晚了。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伊始,腐败现象日渐露头,尽管反复强调过“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制。两手都要硬”。但实践中,有人借助某些理论,说“一定程度的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有人担心反腐会束缚改革的手脚;有人因利益勾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袒护;有人怯于人脉关系、人情面子,姑息养奸。总之,像1989年5月邓小平所批评的那样,“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1]。“下不了手”,即是下不了决心,腐败就没能被遏制在萌芽状态,于是,一发而不可收。
1989年那阵政治风波使我们惊醒:“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2],“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一定要取信于民”[3]。问题是,虽然开始下决心,但正如有些群众所言,腐败已经到了“成系统(陈希同)”,杀鸡儆不了猴,杀猴也儆不了鸡,“贪官的出生率大大胜过贪官的死亡率”,积重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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