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体系的存在和持久性
2014-10-21任晓
探索与争鸣 2014年11期
关键词:体系
内容摘要 共生体系对共存具有超越的意义。“共生”之超越“共存”,乃在于它强调了行为体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联系着的,相互之间存在着多種互动关系,它们是各个活跃的“生命”,在相互的行动中彼此激发生机。共生现象的普遍存在与事物生存生长的特性和规律启示了国际社会的成长之道。共生体系论具有进一步成长发展的广阔空间。
关 键 词 共生体系 东亚 同质共生 异质共生
作 者 任晓,复旦大学中国外交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4期发表了熊李力的《共生型国际体系还是竞合型国际体系》(以下简称熊文),以及陈雪飞的《中国应建立文明导向的世界秩序观》(以下简称陈文),其中对笔者关于“东亚共生体系”的有关观点提出商榷。笔者一向以为,认认真真、只谈学问、不涉其他的论辩在中国学界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基于这一认知并本着探讨学问的精神,笔者就上述两文提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若干讨论。
由两文引发的若干答辩
拙文《论东亚“共生体系”原理》(发表于《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7期)所进行的研究是基于一个现象,即:传统东亚的地区秩序十分不同于欧洲的地区秩序。漫长岁月中亚洲各国间的互动构成了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持续了很多个世纪。通过历史比较可以发现,这一体系具有很强的和平性,国家间战争颇为罕见,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东亚保持了一种相关方各安其位、相安无事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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