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语文学习中的主体性教学
2014-10-21俞洋
新课程学习·下 2014年10期
俞洋
摘 要:在语文教学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应充分认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独立思考、合作探究、自主解决问题。教师应积极营造主体发展的环境,加强学法指导,使学生乐学、会学,以提高语文教学的效率。
关键词:语文教学;主体地位;自主学习;发展环境
目前在教育新政的背景下城乡各中小学校正在努力落实教学规范化要求。落实教学规范化要求,就是要真正走素质教育的道路,摒弃应试教育的老套路,还学生时间,给学生空间,让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落实教学规范化要求,学生在校时间缩短了,那种高消耗的“玩命教学法”已不再行得通了。因此教师应该采用新教法,以促使学生开展新学法,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激励学生合作探究、自主学习。这样就必须正确处理好课堂教学中师生间的角色关系,就必须凸显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现代教学论认为,人的发展必须靠主体性的发挥来获得,人的主体地位也是在主体性发挥过程中呈现的。多年来我们虽然在教学理念上一再强调要使受教育者主动地学习和发展,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对谁是教学中认识的主体这一问题长期没有重视,对受教育者的价值和地位往往重视不够,片面强调教师“怎么教”,而忽视了学生“怎么学”,教育者仅仅把学生当作教育的对象和客体,忽视了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和发挥,学生的思维品质、创造能力和个性形成都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和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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