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自治实践中乡镇政府的角色定位
2014-09-25徐中平陈焰华
卷宗 2014年8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
徐中平 陈焰华
摘 要:在现行的“乡政村治”的格局中,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有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其中,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尤为重要,这一对矛盾的妥善解决将会对村民自治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时期,作为国家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应该本着服务于人民的宗旨正确定位自身。
关键词:村民自治;乡镇政府;乡村关系;新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行和颁布实施,几十年来我国农村地区从民主原则到公民行为经历了巨大的历史跨越,也是大陆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政治生活的最大变化。实行村民自治以后,我国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主体的村委会享有独立的自治权力,从而形成了与乡镇政权的对立,即“乡政村治”的主体格局。虽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乡村关系进行了原则性说明,为理顺乡村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化保障,但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可供实际操作的规定。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的冲突和碰撞使得村民自治在实践过程中各种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不仅影响到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甚至不利于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这使村委會的自治权力受到了不同程度地限制和削弱。乡镇政权作为国家意志的基层代理人是通过对村委会的行政附属化加强了对农村社会的控制。
1 国家行政权力的扩张及其在农村社会的表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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