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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定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机制研究

2014-09-21何铁军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0期

何铁军

摘 要:《TRIPS协定》①的签订,更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引入国际贸易领域,把知识产权保护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相结合,打破了原有的保护体制,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阶段,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体制形成。主要探讨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体制的形成和特点,并就发展中国家如何应对这一新体系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TRIPS协;定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发展中国家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0-0286-04

自从19世纪以来,各国逐渐进入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运动。国家间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在初期主要是通过互惠乃至通过单方承担保护义务得以实现,这种合作很快被主要通过国际双边或多边条约的合作所取代,各国在多边条约的基础上建立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形成。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保护体系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矛盾日益激烈,高新技术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在发达国家的强烈要求和推动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正式签订,第一次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世界贸易体系,使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和统一化,并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程序和争端解决机制使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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