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责任视角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整方略
2014-09-21,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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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 之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4)
个人责任视角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调整方略
肖娟,陈国营
(浙江工业大学 之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4)
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在实践中存在责任分摊、服务供给等诸多问题制约其功能的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重点向强化个人责任的方向进行调整,将个人自理与社会帮助并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路径。沿该路径出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应清晰界定老年人所处的特殊角色和责任,以老人的自理发展状况为依据提供适度的服务和自理支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责任主体作用。但其在实施中需要进一步解决资源整合、老年人能动性发挥和自理意识教育等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自理理论;个人责任
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1.77亿,占13.26%;65岁及以上人口达1.19亿,占8.87%。“未富先老”和老龄化加速对养老问题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我国已确立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格局中,庞大的老龄人口规模、养老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居家养老在其中的极其重要地位。居家养老是最契合老年人养老传统和需求的养老模式,但在实践中极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是,居家养老不等于养老责任全部由家庭成员和政府承担。如何整合各种主体,调动各方资源,发展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时代课题。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一)居家养老中的多元化主体与责任分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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