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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作用

2014-08-16张序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4期

〔摘要〕 在资源配置中,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相辅相成的。资源配置中的政府作用是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带来的。市场失灵可以划分为功能性失灵和结果性失灵。根据市场失灵两种类型的不同机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引导性作用、弥补性作用和规制性作用,每类作用的发挥都需要相应的手段和路径。

〔关键词〕 资源配置;市场失灵;政府作用

〔中图分类号〕F12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4-0021-05

〔作者简介〕张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管理学研究所研究员,四川成都 610071。

一、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论断,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这一重大理论是我国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的指导思想。

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但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离不开政府的作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各不相同的,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是资源优效配置必需的。笔者认为,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具有引导性、弥补性、规制性作用。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在这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有形之手”不可或缺的功能和作用,使资源配置更为有效。

二、资源配置与市场失灵:概念与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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