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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解释学视域下的改善民生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关系研究

2014-08-15谢仁生遵义医学院贵州遵义563000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伽达默尔解释学大众化

文 谢仁生(遵义医学院,贵州遵义 563000)

长期以来,我国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方面几乎不遗余力,但是,其效果依然不尽人意,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不是受众愚钝不理解马克思主义,也不是受众有意排斥马克思主义,而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宣传者工作不得力,从解释学视角看,它涉及到国计民生的问题。

一、古典解释学视域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解释学”(Hermeneutics)又名诠释学、释义学,该词源自古希腊神话十二神祇之一的“赫尔默斯”(Hermes),相传他是宙斯的信使,负责向他人解释和传达神的旨意。在古代希腊,“解释”就是用一事物来说明另一事物,即用概念与判断的客观对象说明该事物的意义。在中世纪,解释学成为了专门解释《圣经》的学问。十九世纪自由派神学家施莱尔马赫首次把解释学理论系统化,他把解释学视为一种运用心理学的方法解释文本的学问。狄尔泰认为解释学就是用心理学方法对社会、历史现象进行理解,由此,解释学成为一般的人文科学和精神科学普遍的方法。这种方法论的倾向被海德格尔扭转,他把解释学从一种方法论变成了本体论,把解释学改造为“此在的解释学”,而伽达默尔则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把解释学变为一种“哲学解释学”。从其演变发展进程来看,解释学历经了古代的神学解释学和法学解释学;再到近代的浪漫主义解释学,即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为代表的近代解释学;再到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及哈贝马斯的批判的解释学等。

近代解释学和现代哲学解释学的分歧核心在于解释学是作为一种人文学科的一般方法论,还是一种存在论?狄尔泰等人的近代解释学把解释学作为一种“方法论的解释学”,从属于认识论,坚持一种所谓“客观性原则”,认为读者可以把握文本的原意,而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则把解释学上升为一种对本体解释的“哲学”,伽达默尔认为,理解不是还原,文本的意义是读者创造,随读者的不同而不同。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主观化”倾向被“后现代主义”放大,极大地影响了当代解释学的发展。

解释学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是,读者与文本是何种关系,文本的意义是读者生成的,还是意义“存在”于文本本身之中?近代解释学坚持一种“客观主义”的立场,即文本是解释的“客观”对象,文本所谓意义是作者赋予的而不是读者生成的,理解的任务就是去把握文本自身的意义。文本一旦被创造,其意义就固定不变。解释学中的“客观主义”的代表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认为,既然文本的作者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那么,要准确理解文本的意义,就应当重现文本的当时的历史情境,因此解释者需要做的就是克服由于时间距离而造成的主观偏见,而尽量做到 “客观”,客观的解释就是正确的解释。

文本解释的“客观主义”立场面临的困境是:文本“客观”的意义到底在哪?它是作为一种“存在”存在于文本之中,如果是作为一种存在,那么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还是物质性的存在?如果文本之意义是以文本的存在属性(物质属性或精神属性)而存在的,那么如何证明这种属性的存在?如果“客观主义”对此无能为力,那么又凭什么说文本的意义是客观的和固定的?另外,“客观主义”者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乐观主义者,即他们相信,只要找到适当的方法,就能回到文本的本义,对文本的意义“复原”。

按照这种解释学理论,对文本的意义的把握只有通过认识,这种文本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认识关系。若以此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必然把马克思主义文本作为一个认识的对象,也必然会认为,要正确地把握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则只有通过认识方式的,并且尽量做到客观地、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从而避免误解。这种现象在我国学界普遍存在,从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概念讨论中就能不难看出,如“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本质就是理论掌握群众”,是“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人民群众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让人民群众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1]“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就是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当代青年,能够普遍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普遍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修养。”[2]再如,“理论通过它提出的理想、目标、纲领、政策、口号,通过它阐明的实际利益,让群众懂得自己的利益所在,从而为利益和理想奋斗,这就掌握了群众。至于群众掌握理论,那是需要较高条件的,没有相当的文化修养、知识积累、抽象思维能力,是谈不上掌握理论的。”[3]等等。

以此方式理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预设了大众与马克思主义之间是一个认识与被认识关系,而且还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正确的解释”只能是“唯一的”,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是固定的,是客观的。如此一来,那么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关键就在于探讨怎么以人民群众(大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向他们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而且,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方式或者说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最有效的方式是用人民群众喜见乐闻的形式,方式要多样化。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首要问题是如何让群众更好“认识”马克思主义。正因为把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看成是一个认识问题,所以大众化的关键就在于“认识”的方式和手段,也正因为这样,不少学者赞同列宁的主张,认为在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过程中很有必要用“灌输”的方式,并且论证“灌输”是任何理论宣传都必不可少的方式。

尽管从路径来理解和实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也取得了不小成绩,但是总观之下,仍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马克思主义仍然遭到许多人的质疑和抵触,甚至攻击,许多非马克思主义及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依然顽强地与马克思主义争夺大众(群众)。面对此种情形,除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之外,还需要从理论上转换视角,在实践上转变方式。

二、现代哲学解释学视域下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近代解释学把解释仅仅视为哲学和人文科学的纯粹方法论的做法遭到哲学解释的反对。最早把解释学从狭隘的方法论上升为本体论,并因此扩大和深化解释学的问题的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他在存在论的基础建立了“此在解释学”,他认为,理解与解释是此在的存在方式,这是因为,此在不是作为一种物质性存在的人,也不是他的精神或意识,也就是说,此在既不是生理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不是心理学和人类学意义上的人,此在只是人这种在者与他的在的本质关系,此在的“在”的意义就在这种关系中,它只有通过理解才能揭示出来。

海德格尔这种对解释学的本体论化解释,极大地影响了伽达默尔,他在《真理与方法》一书的序言中表明自己的任务:“我们一般所探究的不仅是科学及其经验方式的问题———我们所探究的是人的世界经验和生活实践的问题。借用康德的话,我们是在探究:理解怎样得以可能?这是一个先于主体性的一切理解行为的问题,也是一个先于理解科学的方法论及其规范和规则的问题。我认为海德格尔对人类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表明: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本书中的‘解释学’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它标志着此在的根本运动性,这种运动性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经验。”[4]解释学容易给人一种误解:它是提供正确理解和解释的方法,伽达默尔说,解释学的任务不是研究如何正确地把握文本的意义的方法,而是研究理解本身的存在,研究理解何以能够发生,“诠释学的任务根本不是要发展一种理解的程序,而是要澄清理解得以发生的条件。”[5]他尤其赞同海德格尔的观点,此处的理解是本体论的,是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我认为海德格尔对此在的时间性分析已经令人信服地证明:理解并不只是主体诸多可能性行为之一,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6]

伽达默尔认为,时间不再主要是一种由于其分开和远离而必须被沟通的鸿沟,时间其实乃是现在植根于其中的事件的根本基础。因此,时间距离并不是某种必须被克服的东西。这种看法其实是历史主义的幼稚假定,即我们必须置身于时代的精神中,我们应当以它的概念和观念、而不是以我们自己的概念和观念来进行思考,并从而能够确保历史的客观性。事实上,重要的问题在于把时间距离看成是理解的一种积极的创造性的可能性。它是由习俗和传统的连续性所充满的,正是由于这种连续性,一切流传物才向我们呈现自身。[7]

伽达默尔认为,那种要求解释学尽量摆脱自己的历史性而将自己完全置身与作者的历史处境的做法,完全是一种妄想,他认为,历史性是人类的存在方式,是理解的创造性基础,“一种真正的历史思维必须同时想到它自己的历史性。只有这样,它才不会追求某个历史对象(历史对象乃是我们不断研究的对象)的幽灵,而将学会在对象中认识自己的他者。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与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8]在他看来,历史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历史的实在和历史的意识的统一体,即解释者与被解释者的统一体,因此历史只是一种“效果历史”。

正是由于解释者必然受到历史处境的影响,因此解释者的“视域”总是受到了历史处境的限制,伽达默尔此处所谓的处境是指 “解释学处境”,即解释者所涉及的一切前提,包括前见、前理解结构、解释者的预期等等。文本的作者有自己的“视域”,解释者有自己的“视域”,解释就是两者“视域融合”的过程。正是由于解释者有自己的“视域”,所以他们总是带着自己的“偏见”(成见)去理解文本。近代解释学主张尽量抛弃偏见,但是伽达默尔认为,居于一定“处境”之中的解释者不可抛弃偏见,同时也没有必要,因为偏见不是消极的东西,而是理解的基础,正是有了偏见,理解才有可能。

依照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的观点,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不是一种认识行为,不是一种对象性活动,而是一种对话的形式。“因为理解者和被理解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文本的意义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地形成和交互影响的过程之中。”[9]马克思主义文本不是被动地等待被认识的客体,而是同等的“主体”,它以其特有的方式向大众(读者)言说,与他们交谈。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不是固定的,而是不断生成的。文本的意义也不是由作者决定,而是读者与文本相互作用。马克思文本的意义是开放性的,不同时代的读者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理解和解释都不尽一致,他们的理解活动本身就是在不断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马克思主义文本没有一个最终的意义,其意义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大众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而是一种理解和解释的关系。根据现代哲学解释学理论,“理解不属于主体的行为方式,而是人本身的存在方式。这就是说理解之所以可能,不是因为作为理解者的我们与作为理解对象的客体之间存在着的某种外在的或对象性的关系,理解也不是对理解对象之固定意义的把握。理解之所以可能,是因为理解对象与理解者之间存在着相互隶属的关系。理解就是对这种存在关系及其意义的把握。任何文本或理解对象都只有与我们处在某种存在意义上的先行关系之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它们。”[10]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过程不是由熟悉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精英向大众进行灌输,而大众被动地接受的过程,而是大众主动地进行理解和解释的过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自己视域或者马克思主义文本有自己的视域,大众(读者)也有自己的视域,就是大众的视域与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视域不断融合过程。理解就是视域不断融合过程,马克思主义文本的意义就是大众与马克思主义文本视域融合过程不断呈现出来。这种视域融合是一种实践活动,是发生在生活世界的一种有意义的理解性活动。不管是精英还是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都不能不受 “历史处境”影响。历史的处境决定了大众的“视域”,从而决定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解释。

就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现实来看,大众的处境,他们在生活世界中的状况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规模与水平、程度等。因此,在当代中国,推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践不仅仅是由精英向大众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关键之处不在于如何引导大众读懂马克思主义文本,更不是如何让大众回到“马克思”,因为马克思主义文本与大众之间距离永远无法消除。马克思主义文本原意不可能完整地还原,其意义只能是在大众化过程中不断生成,所以,对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而言,其最关键问题不在于如何改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方式方法,也不在于想方设法地让更多的人认识马克思主义,关键之处在于,在理论上应该认识到大众的处境和视域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制约大众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的关键因素,在实践上应该努力改善民生,改善大众的处境,从而夯实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何以可能的现实基础。

三、改善民生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问题被认为仅仅是一种认识问题,马克思主义文本似乎是一个等待大众去认识的东西,同时大众似乎是游离马克思主义文本之外的纯粹的“读者”或“旁观者”,大众化就是大众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但是从哲学解释学的视角来看,大众并非是处于马克思主义之外的“读者”,马克思主义文本也不是现成的摆在那里等待大众去认识的东西,而早已以各种形式融入到生活世界中,成为大众的生活世界的一部分,与大众生活紧密相关。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对大众的影响无所不在,大众在现实生活中早已广泛地接触了各种形式的马克思主义的“文本”,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的文本不是仅仅限于纸质的东西,党的方针政策、红色遗址、红色的影视影像等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文本,这些“文本”早已以各种形式遍及我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党的具体方针政策,对社会、对大众的影响更广。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思主义对大众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马克思主义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具体治国方针政策来影响大众,反过来,大众也是透过党的方针政策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党的方针政策直接影响着国计民生,它直接影响着大众的生活处境,从而影响到大众对党的方针政策的评价,从而也影响了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

影响大众接受或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因素复杂多样,但是从哲学解释学的视角来看,决定性因素是大众的处境,因此,如何改善党的方针政策,使大众受其恩泽,或者说如何改善民生,无疑是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的环节。所谓“改善民生,就本质而言就是让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是对作为社会主义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尊重”[11]。民生改善的结果是人们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接受和信仰的人也将逐渐增多。改善民生,也改变了广大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政党、以至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感情。改善民生,使大众的“处境”变好,同时改变了大众的“视域”。大众的处境和视域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规模与水平。因此,当代中国,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不仅仅是如何正确地解读文本,如何让更多的大众被动地接受马克思主义,而更重要的是改善民生状况,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真正的基础变得牢靠。

从党推行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经验来看,改善民生在此过程中扮演了巨大的作用。马克思主义从上个世纪初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化”、“大众化”进程取得了令人惊奇的成绩,这其中当然有众多因素促进了这个事业,例如党长期重视马克思主义的宣传与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场所普及马克思主义。但是本文认为,这些因素固然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作用,然而真正决定性的原因是党从一开始引进马克思主义到中国以来,就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己任。例如,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影响民生的重要因素是土地问题,土地是农民生计的保障。正是看到这一点,中国共产党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就出台了《井冈山土地法》,提出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使“耕者有其田”,从而保障了农民的生活。党对农民土地问题这一关乎中国农民生计的重要问题的解决,以及对与百姓生计相关的各种利益问题的解决,对于党的革命事业,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事业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抗日时期的“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则是党在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对民生措施的及时调整,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战这种艰苦的环境中尽最大努力去保障民生,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宣传和普及马克思主义,团结广大干部群众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解放战争一直到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都与党重视民生、努力改善民生分不开。正是如此,即使在抗日战争这种艰难时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也依然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绩。

从历史上看,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春天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会议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原则,毫不动摇地走改革开放道路,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强调只有发展,经济发展上去了,才能不断地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也因此才能彻底改善人们的生活,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正是由于国计民生的极大改善,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没有人民生活的改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大众化事业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在当代中国,仍然有许多原因致使人民群众不信任中国共产党,不信任马克思主义,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国计民生还不尽人意,还有巨大的改善空间。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国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却依然大量存在,这些问题大多涉及人们群众的切身利益,例如医疗、教育、分配、就业、社保、稳定等方面。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群众生计困难,处境艰难,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情感,这些状况成为了制约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瓶颈。所以,改善民生状况,使广大群众处境变好,则必将拉近大众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距离,也将使得作为解释者的大众的视域马克思主义文本的作者的“视域”更好地“融合”,从而真正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1]骆郁廷.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思想政治工作[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01).

[2]刘书林.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思想政治工作新任务[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8,(01).

[3]龚育之.理论与群众———《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俗读本》读后[N].人民日报,2004-07-29,(09).

[4][5][6][8][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4,397,37,384.

[7]][德]伽达默尔.论理解的循环[M].王志伟译.见严平编选《伽达默尔集》,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46.

[9]何卫平.通向解释学辩证法之途[M].上海:三联书店,2001,184.

[10]皮家胜.再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何以可能[J].武汉大学学报,2007,(01).

[11]谢仁生.改善民生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关系[J].佳木斯大学学报,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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