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主体性与旅游翻译
2014-08-15刘畅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刘 畅
(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长沙410076)
中国作为世界上的文明古国,旅游大国,大量的国外游客跨境来到国内,随之而来的旅游翻译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将几千年沉淀出来的人文精神以及壮阔的大好河山较贴切的呈现在世界人民的眼前是旅游翻译的中心要义。语言大师吕淑湘说过:翻译是门“杂学”1,而旅游翻译恰恰就是名副其实的“杂学”,不仅要具备坚实的双语语言功底,还需要博古通今的知识积累,以及不同文化的深入理解。穆南在《翻译的理论问题》中提到的“共相”2构成了翻译的可行性或哲学意义上的可能,但不同文化的形式及内涵各有不同,所以具有翻译的必要性,但这些文化间的不同个性又构成了进行翻译的阻力。译者主体性的发挥就是力争做到破除这些阻力,使译文文本更具有可读性与真实性。
一、译者主体性
“文化转向”的概念提出后,随着国内外翻译理论的发展以及各流派视角观点的不同,译者主体性的理解问题一直以来广受热议,译者的地位经历了从”被忽视”“被束缚”到”被边缘化”再到”被重新认可”的过程。所谓译者主体性,就是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承认和强调译者主体性,并不等于译者可以任意妄为,而仅仅是为了加强译者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使其更好地发挥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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