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公民文化权利的作用
2014-08-15□于嘉
传播与版权 2014年2期
□ 于 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加速消亡以及潜在的经济价值不断显露,世界各国倾注了较大精力开始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随着现代人权制度和人权理论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自己文化权利的认同权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然而,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对文化认同权的认识却参差不齐,存在着差异。在经历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之后,1982年在墨西哥城召开的世界文化政策大会上,最终通过了《墨西哥城文化政策宣言》。宣言正式提出了“文化认同的权利”,这一概念的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个人的角度或者群体和国家的角度上来说都是影响深刻。文化认同权的提出不仅仅从国际法角度肯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且使包括少数文化相互尊重和日益增强的文化意识成为一种永久的要求。
一、文化经济权利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三章专门对在国家层面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具体而详尽的规定。《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了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拟定遗产清单,制定政策,建立保护机构,加强遗产宣传和教育,确保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等。《公约》从人权理念出发,基于保护公民的文化权利的视角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遗产,体现出保护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原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