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高校工会教育职能 提升教职工创新能力
2014-08-15赵志昌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4年10期
赵志昌
(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
教育引导职能是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7条规定:“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1]3列宁也曾说过“工会是一所大学校”[2]14。因此,高校工会承担着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职责。尤其在当前复杂而全新的政治与经济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高校工会的教育职能,努力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传播科学理论,指导创新方向
创新不仅需要智力、体力和技能,还需要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劳动态度。因为,“科学的‘真’并不等于生活的全部智慧,它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却不能为人类提供这种生活何以值得过下去的理由”;“如果科学的‘真’缺乏‘善’的提供者和保证者,往往会沦为实施‘恶’的有力手段”[3]。因此,人才培养一旦缺乏导向,充其量只能使劳动者具备一定的个体能力,而不能保证他们具有群体凝聚力;只能使劳动者具备一定的智力,而不能保证其具有将智力奉献社会的精神。
“高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教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它是学校党政联系教职工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党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组织和教育广大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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