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思考
2014-08-15王天琦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王天琦
(甘肃政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土壤质量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安全、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而且关系到一国国土资源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是指人类活动的废弃物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入土壤,而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的数量和速度都超过了土壤的净化能力,从而使土壤中污染物的累积过程呈现强势状态,致使土壤的正常功能失调,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现象。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使土壤质量恶化,土壤系统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之一,为了缓解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我们必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在法律方面有所突破,而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导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无法可循。这就需要我们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制度,使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
(一)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现出以下特点:土壤污染面积不断增加,且未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类型呈多样化,既有重金属、农药、抗生素等污染,又有放射性、病原菌等污染类型;土壤污染负荷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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