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项目化教学的探索
2014-08-15李炎媛
中国校外教育 2014年3期
◆李炎媛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一、传统的法律文书写作教学模式及其问题分析
(一)学科系统化教学模式重理论、轻实践
传统法律文书写作课程整体教学内容的设计编排,主要还是学科系统化的编排模式。首先,是总论,从总体上介绍法律文书的特点、写作要求等。其次,是分篇分章讲解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一般是根据法律制作的主体分篇章,包括公安、检察、法院、监狱、律师实务、公证、仲裁等文书。或是在此基础上,按照文种进行分类,区分出诉状类文书、诉讼申请类文书、笔录类文书,等等。对每一则法律文书的教学,首先,介绍文书的概念、相关法律依据,进而给出法律文书的格式结构,讲解每部分的制作要求。其次,展示例文,或是分析病文。法律文书写作练习的案例材料,往往是经过处理的案件事实,可以直接照抄到文书中。
可以看出,采用学科化体系教学模式,侧重传授知识,死记硬背、生搬硬套的多、灵活运用的少。很多学生上完法律文书写作课后,最大的感觉是枯燥。同时,其重视学科知识的系统传授,偏重理论,在教学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与实务操作不对接、职业能力培养锻炼被忽略的弱点。尤其是对于法律文书写作这门侧重实践性的课程中,学科化体系教学的这些弱点会十分明显的影响到教学效果。
(二)能力目标及考核标准单一
传统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文书写作能力,忽略了制作一篇优质的法律文书所必须的法律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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