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事实 大胆改革——学习衡水中学经验的几点体会
2014-08-15刘玉杰
中国校外教育 2014年17期
◆刘玉杰
(山东省垦利实验中学)
一、尊重学生的人格
“亲其师,方能信其道。”教师要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努力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把学习权还给学生,让学生自主地学习。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得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让学生觉得老师是他们的朋友,是他们的同学,可以与之共同探讨问题,可以与之共同互道心声。教师应当创造一切机会多方面与学生接触,让学生觉得你好说话,可信任。
首先,我每月进行一次“说说心里话”活动,与学生们互诉衷肠。学生觉得老师真心帮助他们,老师也有难处需要他们帮助解决,老师也曾经和他们一样坐在教师里学习。互相沟通后,师生之间消除了误解,拉近了心理距离。
其次,开展“我与老师__”的活动,如我与老师下象棋,我与老师争论等。老师与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搞一次这样的活动,借此活动与学生平等接触,深入了解,进一步增进师生感情。老师还可借次机会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
第三,满足学生要求,适时开展文艺活动。爱说爱笑、爱唱爱跳是他们的天性,尤其学习成绩处于下游的学生更是如此。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既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又唤醒了他们的主体意识,何乐而不为呢!
教师真正尊重了学生的人格,学生觉得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平等。这就极大地唤醒了学生的主体意识,为营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打下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