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企改革若干问题
2014-08-15夏小林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 夏小林
在改革过程中,社会财富、收入集中到少数人手上,还是到大多数人手上,这个问题在讨论国企改革中很少有人谈,要多关注一些。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光从法人治理结构考虑是不行的,要考虑宏观调控、所有制结构调整、社会公平、国企的“剩余价值”归谁。还要考虑民生保障。如国家调控粮食、石油等的供求关系,是不可能靠私人企业出面的。
国企改革不能只考虑效率。效率也不能只靠私有化来解决。国企中出现腐败现象是另外一个问题。腐败不是国企生来固有的,也不能靠私有化来解决。
——2014年5月13日刘国光谈国企改革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资委确定“国资一股独大”为重点改革对象值得商榷。在该政策取向下,国资委对安排国企与其他企业发展“交叉持股”的多边关系缺乏政策行动,只重视非公有资本、外资进国企的单边关系,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有明显差异。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在许多国企的股权结构已经多元化。在中央、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内部,非国有股权已占压倒性优势。在此基础上,如果进一步“尽可能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甚至弄到政府持“黄金股”、放弃“黄金股”的极端水平,并在地方出售大批中小型国企,将涉及非金融类、金融类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万亿元以上总资产及巨量利润的重整,促使财富、收入分配结构进一步向中、外私人资本集团大倾斜,可能产生颠覆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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