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活动为载体的独立学院法学实践模式探讨
2014-08-15刘青山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刘青山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律系,山东 东营257000)
法学是一门应用学科,特别是对于独立学院来说,其主要任务是为法院、检察院和律师队伍等方面输送实务操作人才。而法律实务工作者要面对各类社会问题、各类案件、各类法律纠纷,并做出正确的处理,以保护相应的权利,最后达到各种利益的平衡和社会的稳定。这一目标要求独立学院的法学教育不只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法学理论,还要教会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和以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思考社会问题,并且要教会学生正确处理案件,解决各类法律纠纷,掌握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技巧。简而言之,就是要教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成为真正合格的法律人。
为了提升法学学生的法学素养,增强学生理论服务实践的能力,就要充分利用法学教育过程中的各个平台和窗口,其中学生活动是一个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多种模式的法学实践,促进学生法学知识的运用,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一、法律义务咨询实践模式
法律义务咨询是指组织学生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公共场所进行法律宣传,并为群众现场解惑答疑的实践活动。通过义务咨询可以发现学生在专业学习过程中的长处和不足。进行法律咨询活动,可以由任课教师发起,也可以由学生社团组织。该活动既能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又能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法律咨询是检验法学学生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同时也能促进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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