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村官”腐败村干部里的“苍蝇”怎么打
2014-08-02高泽华赵艳红
决策探索 2014年11期
关键词:监督
高泽华++赵艳红
近年来,涉及村干部贪腐的消息屡见报端。5月17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9起村干部涉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9名村干部通过索贿、贪污、挪用公款、套取国家补贴等不同的手段,把不该拿的钱揣进了自家钱袋子。专家表示:“村干部已成贪腐高发人群,对‘村官中的‘苍蝇,须引起重视。”
“村官”贪腐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部分村干部沦为“黑老大”
“村官”是农村基层组织“从事公务”的干部,虽不是行政意义上“国家工作人员”,但诸多案例表明“小干部大贪腐”。如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曝拥有20亿身家;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河北曲阳七里庄党支部书记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村主任后,10年间非法敛财达7100余万元。
佛山中院曾披露,2010~2012年,佛山两级法院共审结了40件(其中二审案6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共计62人,涉案总金额达8582.76万元。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村官成为贪腐的高发人群。”
刘蓉华分析认为“村官”贪腐存在3种形式,首先,是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其次,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最后,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
除了贪腐,部分村干部沦为“黑老大”。如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刘会民,因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并领导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等罪名,于2013年8月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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