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教学可以去掉注释这根“拐杖”吗
2014-07-27吕洋王元华
人民教育 2014年24期
吕洋 王元华

教学改革,仅仅是去掉注释这么简单吗
《人民教育》2014年第8期刊登了沈阳第二十中学文言文教学去掉注释的课改经验。这与我们在陕西省宜川中学进行的文言文课改不谋而合。然而,不少看了报道的语文教师不以为然,“不就是去掉注释嘛,这与以前的文言文教学有什么区别呢?”这种反应也与我们改革之初部分语文教师的反应是一样的。
文言文课文有非常多的注释,课改前如此,课改后也是如此。比如初中的《木兰诗》,文言300多字,注释约40处、1000字,高中的《烛之武退秦师》,文言不到400字,注释40余处、1000余字。
只要学生耐心读注释,哪怕没有文言基础,注释看完了,篇章的意思也就明白了。然而非常奇怪的是,即便如此详尽的注释,教师上课时领着读注释,逐字逐句讲解词汇意义、特殊用法、特殊句式,逐字逐句翻译,但学生仍然半懂不懂。最让人痛心的是,一个“之”字四五种常用法,初高中阶段在课文中一碰到就讲,少说也讲了上百遍,但学生到高三毕业仍然没有掌握其用法及意义。其效率之低,学生学习能力之差,让人叹为观止!
一切现象都表明:文言文学习压根没走进过学生内心,学生很可能一开始就厌恶文言文或者害怕文言文学习,这种状况没有因为外部压力而改变。
这一点我们有充分的证据。
在宜川中学文言文教学改革之初,我们对全校学生进行了前测。其中高一的一道题是这样的:
阅读下列文言文,回答问题: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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