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2014-07-24黄红梅
广东教育·职教版 2014年4期
黄红梅
摘 要:音乐新课程标准把“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放在课程目标的首位,强调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浓厚兴趣、健康的审美观、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美的素养,使学生产生持久的音乐学习动力,让音乐教育真正地实现以审美为核心。本文从几个教学实践方面谈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
关键词:音乐教学;审美教育;素质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422(2014)04-0119-02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在学校教育中,艺术教育是向学生实施审美教育的主要途径,以其充实的美感的内容、生动的美感的形式沁人肺腑、震撼心灵,培养学生崇高的思想品德、高尚的情操、健康的审美情趣,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在大力倡导美育教育的今天,我们如何上好音乐这门课来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让学生真正地感受到音乐的奥妙,从而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笔者在多年的音乐教学实践和摸索中,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更新教学观念,让音乐真正地走进学生的心中
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音乐教育并不是通过说理的、强制的方式,而是通过优美、动听的音乐本身潜移默化产生的。由于受传统学科教育体系的影响,音乐教学很容易产生与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传统的音乐教学方式,是以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途径,教师讲得头头是道,学生听得昏昏欲睡,虽说是音乐课,但音乐并没有真正地走进学生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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