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2014-07-21喻辉
商场现代化 2014年9期
摘 要: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湖北省交通运输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这一改革将对第三产业的税负产生重大影响。文章以物流企业为例,分析了改革前后企业税率和税负的变化。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物流
一、引言
我国现行商品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税种。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则主要覆盖了第三产业提供的大部分劳务行为。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管理能力。然而,增值税相对狭窄的征税范围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这完全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因此,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迫在眉睫。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其中,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湖北省交通运输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二、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1.改革前后税率比较。新税改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原先的3%、5%调整为增值税率:交通运输业为11%,现代服务业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税率从5%降为3%或持平。 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照差额纳税,在税率提升的同时若计税基础不变或上升,即意味着税负增加;若计税基础减少到足以弥补税率上升,则企业税负降低或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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