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满意标准 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2014-07-21孙岩
中国检察官 2014年5期
孙岩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笔者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如何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着这个问题,对1个乡镇、5个行政村、2个重点工程、1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在区“两会”期间,派员征求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干警进行了交流谈心。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前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思索,并有了初步认识。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为民意识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就要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时机,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的“人民”属性,增强宗旨意识,强化为民观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加强理论灌输,筑牢为民根基。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真正认识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才能从骨子里尊重人民,从心眼里为了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抓好规定篇目的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中央对学习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列出了必读书目,这些内容是精挑细选的结果,是精华中的精华。我院通过集中组织、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干警对这些规定内容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其次要抓好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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