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
2014-07-20李建军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3期
李建军
关于高等院校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
李建军
传统税法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理论为中心、以考试为中心”,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难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通过税法教学改革的实践,笔者认为提高税法教学质量,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教学方法:研讨式教学、文献式教学、技能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考核式教学。
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研讨;体验;考核
税法是我国高等院校财会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也是全国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之一。税法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就业方向,因此,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是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
一、高等院校税法教学的现状与问题
税法课程既有很强的实践性,也有一定的理论性;既有很强的专业性,又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因此税法课程内容具有综合性、时效性和实践性等特点。这给税法教学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包括对教师素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质量以及学生的积极性等各方面。传统税法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理论为中心、以考试为中心”,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难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传统税法教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堂教学以讲授为主,学生参与较少
传统税法教学模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依照教材传授知识,从头讲到尾,学生坐在教室安静地听讲,从头听到尾,课堂教学方法单一,形式枯燥、乏味,学生不愿听讲,也不愿提问,课堂气氛沉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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