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到底”教学法在软件设计课程中的实施
2014-07-14邓先礼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4年7期
邓先礼
(华东交通大学 软件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案例教学法始于上世纪20年代初,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首创并在商学院内部推广的一种独特而有效的教学方法,其特点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到以案例为中心的教与学的过程当中。通过教师引导,让学生参与到对课程案例进行剖析的全过程,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案例剖析活动中,使学生获得模拟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种练习机会,学生由传统的“满堂灌”为代表的教学法中的被动变为主动,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从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法因其良好的教学效果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很快被推广到其他领域的教学中,成为沟通理论和实践的桥梁。[1~4]
一 “一案到底”教学法的提出
国内部分高校在软件工程专业的教学过程中也开始引入了案例教学法,尤其是在技术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软件设计类课程中,如《JSP程序设计》《ASP.NET程序设计》《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和《设计模式》等。而大多都是以某个章节或某个知识点用案例来做讲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一定的提高。然而这种做法的结果是整门课程下来运用到的案例就比较多了。一方面不能激发学生长久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思维有些混乱,课堂显得松散;同时运用多则案例来讲述整个课程不也便于学生系统地把握该课程所有知识点,对提高学生的能力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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