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音乐美学视阈论音乐表演艺术
2014-07-13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401331
大众文艺 2014年19期
(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401331)
众所周知,音乐离不开表演。
在人类早期的音乐活动中,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是合为一体的,音乐创作者和表演者之间没有明确的分工。大约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专门从事表演的职业音乐家队伍日趋庞大,音乐创作和表演的分工日渐独立。音乐表演的相对独立,为音乐创作与音乐欣赏架起了沟通、交融的桥梁。音乐表演作为中间环节,在音乐作品的创作与鉴赏、音乐作品的解释与美化等音乐审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音乐表演的相对独立,消除了古与今的隔阂,冲破了如实与自由的界限,打开了崭新而又宽广的音乐美学视野。同时,以“再现”为核心,通过再现的创造性、视界融合、音乐审美价值的提升等中心范畴,沟通了音乐表演艺术与历史作品,有效地促进了音乐创作的繁荣,为音乐表演艺术的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本文试图从宽广的音乐美学研究领域及众多对象中,就音乐作品的如实性与音乐表演的自由度、音乐历史原貌与表演现时视界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推进的辩证美学角度探究音乐表演艺术。
一、音乐作品的如实性与音乐表演的自由度
第一,英国指挥家亨利·伍德曾说:“音乐是写下来的没有生命的音符,需要通过表演来给予它生命。”1作曲家写成的乐谱是一度创作,它是一种物质记录方式。一度创作作为音乐表演活动的基础,对音乐表演的方式、表现手法及其它各个方面起到规范和指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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