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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齐谢赫“六法”论比照巴比松

2014-07-1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210000

大众文艺 2014年19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学院 210000)

一、南齐谢赫及《古画品录》中“六法”论简介

谢赫(生卒年不详),籍贯士履皆不可知。南朝齐画家、评论家。工画人物,尤擅肖像,画迹有《安期先生像》,著录于《贞观公私画史》。著有《古画品录》。

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

“六法”论的第一条就是‘气韵生动’,这是绘画的原则,绘画的终点。这也是欣赏的原则,欣赏的终点。

所谓“气”都与“生气”相关,既是对于所绘对象的生气、精神的表现得充分与否,又是与画家的主观修养有关。何为“韵”?“格谓品格”“韵谓风神”,可谓一语破的。谢赫合“气”“韵”为一而论画,是对顾恺之传神论的发展,除了顾氏重“玄赏”而主于表现人物精神世界,且尤重“点睛”之外;又突破了晋人之主“静”,要使所画人物“懔懔恒如有生气”,所画动物亦如马之“重其神骏”;此外,又要“生气远出”,表现出人物的风神、韵度。

作为“六法”之一的“骨法用笔”,是绘画中的生命力的象征,是“气韵生动”的基础。谢赫的“骨法用笔”含有“用笔”求刻画形象之准确和美,以及具有线条“骨力”之美二义。

“应物象形”谢赫所说,简洁地总结出由客(应物)至主(象其形而形之)的关系,将顾氏分散的、个别的论述,作了简明的连缀和表达。而分散在对各画家的评论中,又可见出按物象面貌本身来表现之意。

再看“随类赋彩”,谢赫的“宫体”画,善画时装美人,当然重彩,各类不同对象,亦必须体现不同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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