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现代神话史诗”的英雄转化与叙事思维
2014-06-21陈大为
江汉学术 2014年2期
陈大为
(台北大学中国文学系,台湾 新北 23741)
一、前 言
在史诗概念和艺术形式输入中国之前,汉语诗人对孕育过许多伟大诗人的中国古典汉语诗歌传统,一向十分自豪。在这个由强大抒情传统建立起来的诗歌国度,史诗或叙事诗从来都不是创作的重心,直到五四诗人跟世界诗歌接轨之后①,才不得不去面对一个以西方文学霸权为中心的史诗美学。荷马史诗在这个“初步全球化”的人类诗歌谱系中,被推举为最崇高、伟大的诗歌类型和艺术境界,偌大的中国却找不到与之分庭抗礼的史诗巨著。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在其巨著《美学》中提出影响深远的史诗理论,他认为东方史诗是此一文类尚处“粗枝大叶”的雏型阶段,唯有各方面都熔铸得十分完美的《伊利亚特》和《奥德塞》才能评定为人类史诗的正宗与典范(甚至是诗歌艺术的极致表现),后起的基督教史诗则是较芜杂的、浪漫型宗教史诗。[1]102-187
关于史诗的文类界定,黑格尔首先确定了“叙事性本质”②,他认为“史诗以叙事为职责,就须用一件动作(情节)的过程为对象,而这一动作在它的情境和广泛的联系上,须使人认识到它是一件与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的本身完整的世界密切相关的意义深远的事迹。所以一种民族精神的全部世界观和客观存在,经过由它本身所对象化而成的具体形象,即实际发生的事迹,就形成了正式史诗的内容和形式”[1]107。史诗的叙事性本质在记述重要历史事件或伟大人物方面,具有强大的口头传播功能,在各种形式的说书活动中,史诗故事对广大听众的影响力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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