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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字释义及其他

2014-05-27宋桂奇

中华活页文选·教师版 2014年5期
关键词:语意合一明白

宋桂奇

高润珍老师在教学《兰亭集序》时,语文课代表认为:“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之“固”,“如果按照课本注释‘本来、当然讲,有点不通,不如解作‘确实、的确更为通顺”。其主要理由是:“前句讲‘每每读到古人生发感慨的缘由,都完全相同,一般无二;自己也只能对着文章叹息伤感,但又不明白叹息伤感的原因是什么,这就说明作者此前对于死生的差别并不明白,或者说作者在此之前还没有明确的死亡概念。如果这里的‘固解作‘本来、当然,自然与‘不能喻之于怀矛盾了。如果理解为‘确实、的确,说明作者虽然之前‘不能喻之于怀,但今日的欢饮聚会,及因聚会而意识到的‘俯仰一世的短暂,让他悟出了生死之间有着天渊之别的人生哲理。这样理解更顺畅。”(详见《一“固”解出新境界》,《语文学习》2013年第3期)

对此说,附和的学生不少,高老师也表示赞同,但笔者以为,这个新解恐难以成立。理由是:即便将“固”解为“确实、的确”,也不能说明“今日的欢饮聚会,及因聚会而意识到的‘俯仰一世的短暂,让他悟出了生死之间有着天渊之别的人生哲理”。因为“确实”是“对客观情况的真实性表示肯定”(《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1081页),“的确”即“完全确实”(同上,279页),强调的只是“真的(知)”而非“何时(知)”,如此,又怎能说明“今日……让他悟出……”呢?这是否意味着,若从作者所“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的时间这个角度言,将“固”释作“本来、当然”或“确实、的确”,并没有实质性区别?不妨再看通俗的例子:①我当然知道庄周梦蝶;②我确实知道庄周梦蝶。我们能从②句中读出“我知道庄周梦蝶”的具体时间吗?

不过,这个“新解”却能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学生为何要另辟蹊径?这是否意味着课本注释存有疏漏?为方便解说,引原文及相关注释如下: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

人教版必修2课本注“不能喻之于怀”为:“不能明白于心。这是说,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文章,就为此悲伤感叹,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喻,明白。”(30页,2006年版)

显而易见,学生所据即是这个注释。由于“这是说……”中遗漏了“若合一契”(感触相同)一语,未加细究的学生便由此而致误读——将不明白为何“(昔人与我)若合一契”误作不明白“昔人兴感之由”(死生的差别),进而认定“不能喻之于怀”(不明白死生之别)与“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本来就知道死生之别)自相“矛盾”。明确了“固”字“新解”是基于误读之上,其不能成立也就不言而喻了。

事实上,即便没有遗漏,这个注释亦经不起推敲:前言“若合一契”(感触相同),后语“固知……”(本来就知道……),这种“死生有别”之感,显然即是作者“临文嗟悼”原因之所在;既然前后文中均明确道出了原因,这“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之说岂不是信口雌黄?由此可见,课本注“不能喻之于怀”为“不能明白于心”(也说不出是什么原因),可谓其误明显!

对这一误注,已有质疑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张兴山老师曾释“不能喻之于怀”为:“不能让他(那位古人)明白我心中的感受。这里的‘之应该指代已经作古的文章作者,‘喻是使动用法,解释为‘使……明白。”(详见《“不能喻之于怀”应如何理解——〈兰亭集序〉课文辨疑》,《语文月刊》2011年第2期)对此说,罗献中老师反驳道:“王羲之本来在文中认为古今之人对死生问题的感受是相同和一致的(即‘若合一契‘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等),若按张文的解释,则正好与王羲之的观点相左,因为该句与上下文在行文思路和叙述角度上仍不能保持协调一致。”故此,罗老师提出了新见:“不能喻之于怀”是承前省略了否定副词“未尝”,应将其理解为“未尝不能喻之于怀”,即“能喻之于怀”(能明白于心),亦即“能够理解古人(对死生问题)的感受”。(详见《“不能喻之于怀”之我见》,《中学语文教学》2013年第2期)笔者以为,罗老师对张文的反驳极有道理,但所持新见却不能成立。第一,就语法而言,对否定副词“未尝”的省略,罗文既无理论支撑,亦无实例印证,这自然难以服人;而据笔者所见,不曾省略的例子倒并不鲜见,如“自是之后,众人广坐之中,未尝不言赵人之长者也,未尝不言赵俗之美者也”(《战国策·赵策三》)、“次日为五月朔日,势虽稍减,然亦未尝不杀人,未尝不掠取”(王秀楚《扬州屠城亲历》)等。第二,就语意来看,若将“不能喻之于怀”理解为“能够理解古人(对死生问题)的感受”,那么,它与“若合一契”(感触相同)便有重复之嫌——既然古人与我的感受像符契那样相合相印,我“能够理解古人(对死生问题)的感受”岂不是不言而自明?作者又有什么必要非得着此一句呢?

由此看来,这“不能喻之于怀”一语仍须他解。笔者以为,此中“喻”并非“明白”,而是“开导”之义。关于“喻”的这个义项,《辞海》(缩印本752页,1989年版)、《中华大字典》(上册246页,1985年版)、《汉语大词典》(缩印本1626页,1997年版)等诸多辞书中,均有收录,不赘。如此,“不能喻之于怀”即是“不能在心里开导自己”;至于这“不能在心里开导自己”该如何理解,我们不妨先将其置入具体语境之中:

每当看到古人(对死生)发生感慨的原因,(与我的感受)像符契那样相合,(我)总是面对着文章叹惜哀伤,(以至于)不能在心里开导自己(即:怎么开导自己都无济于事;亦即:这种叹惜哀伤之情长久地存留于心中,挥之不去),因为(我)本来就知道把死和生等同起来的说法是不真实的,把长寿和短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妄造的。

这是笔者据课本相关注释所作的疏解,它与“教参译文”以及诸多看不出作者思路的分析文章多有区别:第一,“未尝不”的翻译,从胡永安《文言复式虚词》之说:“‘未尝与‘不连用……一般可用‘总是来对译。”(340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二,“不能喻之于怀”与“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之间,各种版本均标为句号——当与误解“不能喻之于怀”有关,于是,二者间的语意关系便得不到清晰的显示;笔者以为,“固知……”句是用以解释“不能喻之于怀”之原因的,二者间属因果关系,应打逗号或破折号为宜。第三,“未尝不临文嗟悼”与“不能喻之于怀”之间,在语意上,既非转折(如“教参译文”)亦非并列(如前述罗文),而是一种递进关系:作者的“嗟悼”之情乃“临文”而生,但可以想象的是,作者不会一直“临文”——不“临文”之后,这种“嗟悼”之情是否就随之而消失?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好‘乐恶‘哀”乃人之本性,作者自然不会例外;如此,他若努力“开导”自己(不必这样叹惜哀伤),可谓顺理而成章。但由于作者“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这种人生短暂、死生有别之痛,便决定了所有的“开导”都是在做无用功。由此可见,这“不能喻之于怀”之中,蕴含着一种较“嗟悼”更深更广的悲苦!

综上所述,则“①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②未尝不临文嗟悼,③不能喻之于怀。④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这个语段,便思路清晰、逻辑严密:①与②③④构成第一层,为因果关系;②③与④构成第二层,亦为因果关系;②③之间为第三层,乃递进关系。这种极为明确的语意关系,自能使读者认识到:这个语段的语意重点落脚于③,亦即在“不能喻之于怀”之上;而我们从此语所蕴含的那难以尽述的悲苦之中,则又可进一步把握这个语段的语意——旨在揭示“今之视昔”之“悲”。明乎此,我们也就能体味出,“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与上文之衔接极为自然,“悲夫”因有了具体可感的内容而显得顺理成章;于是,文章思路之严密、作者情感之深沉,也就不言而自明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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