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2014-05-17
中国合作经济 2014年1期
关键词:系统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推进牧区经济,服务牧区群众,搞活牧区商业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进入新时期,内蒙古区社坚持为“三农三牧”服务宗旨,加快组织、经营和服务创新,探索构建上下贯通的供销合作社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1949年7月
组建成立内蒙古合作总社;同年8月,成立绥远省供销合作总社。
1954年
蒙绥两省区合作社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社联合社。
1958年—1977年
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厅经历“两分两合”。
1983年
供销合作社“三性”(即: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开始逐步恢复。
1995年
内蒙古区社认真贯彻落实1995年中央5号文件和1999年国务院5号文件,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抓好扭亏增盈,全系统为“三农三牧”服务的功能逐步增强。
到2000年末,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彻底扭转了自1990年以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持续十年亏损的局面。
2000年
内蒙古区社步入快速发展期,充分利用“新网工程”和2009年国务院40号文件契机,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牧民”的总要求,加快建成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牧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
2014年1-6月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指标
全系统完成商品购销总额246亿元,
同比增长12%;
商品购进总额114亿元,
同比增长14%;
商品销售收入132亿元,
同比增长9%;
利润总额2.1亿元,
同比增长26%;
全系统资产总额118亿元,
同比增长8%;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53亿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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