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民营狂飙突进
2014-05-13雪珥
财经 2014年14期
雪珥
1907年3月,大型国有企业“川汉铁路公司”,再次宣布改制。公司名称从“官办川汉铁路公司”,改为“商办川省川汉铁路有限公司”。两年前,这家国企曾经从国有国营改制为“官绅合办”,等于允许民营资本参与;而这次改制,则直接改为民营企业。
吊诡的是,这家大型民营企业的总经理,是由官方任命的乔树,他的“刑部郎中”身份依然保留。官方随后还发布了一系列的任命决定,包括前广州知府施典章出任财务总监(“总收支”)。
“被”股东
尽管算是“民营企业”,这家公司的股东们却实际上对公司业务毫无发言权,因为他们是在政府强制下入股的。
强制征集的资本金叫“租股”,即以“租”为“股”。所谓“租”,其实就是农业税,按照农业税为基数,确定一定的比例加增铁路资本金,在各县设立“租股局”,随粮征收。
这种大清特色的集资方式,催生了世界资本主义史上最为奇葩的“民营企业”:名义上属于全体股东,但被迫出资的股东们毫无发言权;实际上亦不属于政府,但政府却向它让渡了自己的公权力,以国家机器无偿为它保驾护航。
搞出这“民营”怪胎,表面的理由十分充分:铁路发展关系国计民生,但无论大清国的财政,还是大清国先富起来的那批人,都无力支撑这一资金密集型产业。此前解决难题的办法是靠外债,但外债常伴随苛刻的条件,造成利权流失。新政之后,经济民族主义高涨,大清国不断从外资手里收回铁路建设权。能走的路只剩下一条:民间集资。于是,铁路建设民营化成为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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