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贿赂”是集体腐败的基础
2014-05-06田湘波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检察风云 2014年16期
关键词:规则
文/田湘波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精神贿赂”是集体腐败的基础
文/田湘波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从学理上说,并没有精神贿赂这一概念,无所谓物质贿赂与精神贿赂之分。可以说,这是中国公共管理实践者提出的一个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也是中国现实的一种真实反映。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概念体现了中国人在探讨政治腐败问题时创新的一个概念。
“精神贿赂”是形成庇护制的基础
大家都知道,《诗经》是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分风、雅、颂三个部分。我认为,其中的“风”,即“国风”,它主要由下层劳动人民口头创作的诗歌。“雅”是文人雅士、才子佳人们写的风雅之作,多为追风逐月、兴歌浪舞的应景之作,当属美文。“颂”则是御用文人为适应统治者的统治需要而写的歌功颂德的政治文学,用以歌颂统治者的文治武功和先祖的“圣明”,目的是粉饰太平、维系王侯将相的统治秩序。“颂歌”成了当时一些才子佳人献媚邀宠的手段。所以,“颂”当属于统治阶级的庙堂文学和宫廷文学。这“颂”就是御用文人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之意。
可以说,阿谀奉承其源远可谓流长。清代蓟州(今天津市内)知府杨夔生在《匏园掌录》中,也谈到了“精神贿赂”:“夫纳贿者,非金珠币帛之谓也。我喜谀,则人以称颂为贿;我恶谤,则人以弥缝为贿;我有所喜,则人以荐引为贿;我有所欲行,则人以将顺为贿;我有所好尚,则人以趋向为贿。此之为贪,甚于金币。能不沾沾贿煦,饵言卑辞者所中,可谓无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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