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4-04-29张继国李应敏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4年10期
张继国 李应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将构成行贿犯罪的个人和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电子档案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的工作制度。它是检察机关运用技术手段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措施,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各地检察机关均积极开展有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此展开分析,以对促进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正确定位,全面审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检察机关设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初衷在于通过“行贿黑名单”向申请人发出结果告知函,向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标单位发出预警信息,限制有行贿受贿犯罪和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竞争,预防同类犯罪的发生。当前,经济交往最欠缺的就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就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践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确实起到了预警和堵塞漏洞的作用,增加了不法分子通过行贿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成本和风险,有助于人们从经济风险角度对某个单位、个人做出客观评价,从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检察机关应当切实端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思想认识,克服人员、资金紧张的困难,充实和配备查询所必须的专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并规范查询流程,明确准确、高效、保密并重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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