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刑事司法改革的断片思考

2014-04-29张明楷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4年10期
关键词:管理制度考核改革

张明楷

目前我国司法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通过改革来解决,体制改革是使司法走上正轨的必由之路。

从长远来看,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具有司法权威的独立司法部门以及一支献身司法事业、誓愿维护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司法队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一些改革目标非短期内可以一蹴而就的,其中一些改革措施具有相当难度,需周全考虑,避免造成负面效应。例如,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从事实层面要面临不同地区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的公平性问题、与地方党政机关关系问题等等,从观念层面也需要相当长的适应时间。又如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决定》所称的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健全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具有提高法官、检察官待遇的含义。但就目前来看,我国不少法官、检察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偏低,司法腐败成为民众的日常话题,法官、检察官的招录标准过低,国家财力有限等问题,使这一改革具有一定难度。此外,司法权力运行、司法公开等改革措施,也面临一些困难。

在当下,应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为司法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是当务之急。第一,通过撤销或者减少可能就具体案件干预司法的国家机关,使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受到惩罚,杜绝党员官员干预司法。第二,改革罚没收入返还。通过法治手段推进和保障财税体制改革,国家与地方财政必须满足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经费,一切罚没收入都必须无条件全部上缴国库,绝对不可以返还。……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管理制度考核改革
探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内部考核
改革之路
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制度的缺失与完善评析
涉军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探讨
改革备忘
公立医院 如何考核?
瞧,那些改革推手
家庭年终考核
央企是否迎合了EVA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