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租赁业务的国内保税区SPV模式探讨
2014-04-29苟晓锋刘冬平
环球飞行 2014年3期
苟晓锋 刘冬平



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的数据显示,国内航空公司在1998年以前主要通过直接购买的方式取得飞机,自1998年以后,国内飞机租赁业才开始起步,自此,飞机租赁逐渐成为国内航空公司飞机引进的重要方式。然而,国内从事融资租赁的公司多达数百家,但从事飞机租赁业务的却仅有十多家,除门槛较高外,融资渠道及租赁模式、结构的单一是制约国内飞机租赁业务发展的主要原因。
随着近年来国内航空运输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航空运输产业的核心增长区域,航空运输的市场潜力巨大,飞机的引进需求激增,这为国内飞机租赁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目前,国内的飞机租赁市场仍由国外的租赁公司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不仅造成了国家隐性税款收入的流失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国内航空运输业、飞机租赁产业的长远发展。要打破这种格局,唯有学习国外飞机租赁产业发展的优势,创新业务模式,寻求适应中国航空运输市场的飞机租赁方式。在此背景下,国内部分地区率先成立保税区或保税港区,以及当前新兴的自贸区,开展飞机租赁的SPV业务,以求能够契合国内飞机租赁市场的发展需求。
飞机租赁业务SPV模式的发展历程
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即特殊目的公司,是指为了实现特殊目的而成立的法律实体。由SPV公司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租赁单架或多架飞机用以营运,已成为目前飞机租赁业务的普遍采用的模式。
SPV租赁方式起源于爱尔兰和开曼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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