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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额宝的挑战与银行业的反击

2014-04-27缪灿莹

江苏商论 2014年10期
关键词:余额支付宝收益

缪灿莹

(浙江海洋学院 管理学院,浙江 舟山 316022)

一、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支付宝、余额宝是2013年6月推出的、一种具有可以让用户存款获得高收益甚至是银行同期活期利率的十几倍的功能的理财产品。开通此项增值业务以后,用户将钱存在余额宝就会产生类似将钱储存在银行的高利率利息。用户利用支付宝、余额宝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等。这意味着,用户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余额不仅能用于消费支出,还能“钱生钱”获得收益。在实际操作中,按规定,支付宝是不能参与基金购买的,但是余额宝不受这些政策制约,事实上用户将余额从支付宝转入余额宝,就是一个申购基金的过程。余额宝并不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是基金购买平台。

用户一旦将余额转入余额宝,其实就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基金,但用户并不知道当钱从支付宝转入余额宝后,支付宝并没有参与到基金购买活动中去。当用户网购时需要使用余额宝中的余额或将余额宝中的钱转出,则实际上是赎回基金的过程。所以用户所获得的高收益事实上是投资了基金所获得的报酬。当然,广大用户并不在乎如此高收益到底是怎么来的,他们只在乎账户中资金数字的增加而已。

二、余额宝的资金操作对银行利益的影响

余额宝利用了目前货币市场流动性偏紧、银行资金流转紧张、需要高额向其他金融机构短期拆借流动资金来获得收益的机会。流动性偏紧一方面原因是央行采用较为收紧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是银行对其主营业务——贷款的需要,尤其是一些利益集团数目较大的融资需要。这些利益集团的融资能为银行带来高额收益,使得银行对短期资金需求特别旺盛,而目前不少银行贷款项目都是长期的,这会使银行资金链供应困难,货币流通性减弱,产生短期资金配置长期应用的现象。短期资金需求越来越高,流动性一旦紧张,市场利率就会飙升,余额宝正是抓住银行对短期资金的旺盛需求,在协议存款上拥有了议价能力,由此获得高收益。

余额宝的资金操作流程为用户将资金放进余额宝提供了机会,如阿里巴巴与银行协议约定一定的较高的利率,该利率与银行间短期拆借利率差不多,将余额宝吸纳来的资金以该协议利息存入银行,再以较高的利息反馈余额宝用户。

1、使市场利率飙升,对银行传统储蓄业务造成冲击

在高达同期银行活期储蓄利率十几倍的高利率诱惑下,储户们毫不犹豫地将钱存入余额宝中。余额宝的收益计算方法为当日收益=(余额宝确认资金/10000)×每万份收益。即假设一位储户将一万元人民币放入余额宝,假设7日年化收益率为5.3570%,则平均每天可以收益1.44元,并且放入余额宝中的钱可以随存随取,不受时间限制。而将一万元人民币存入银行,银行一般活期存款年利率为0.35%,必须将这一万元人民币在银行存放15天之后才能接近同等回报。

表1 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7日余额宝收益率

2、银行利润空间被压缩

余额宝后续的收益,是每天把得到的收益加到本金里,这样本金就不断增大。其实,余额宝相当于利滚利。每天的收益都会作为新的本金,在第二天产生新的收益。因此广大的储户们为了得到更多的收益,纷纷将存在银行里的钱转存入余额宝,由此导致银行金融储蓄量大量减少。而银行的主营业务是贷款,其前提是银行必须有足够的储蓄量,从而赚取利率差,这是银行最广泛的利润来源。余额宝将原本存在银行的钱吸纳后,致使银行储蓄存款量受到打击。更重要的是,余额宝最终还是按与银行协定的利率将资金存入银行却是和银行,这个利率是银行支付给储户的近20倍,相当于原本银行只需要支付低成本来获取储蓄存款,现在多了一个中间商,银行不得不花高额的代价向这个中间商去贷款,由此银行的收益被大大地压缩,这部分收益就被推出余额宝平台的利益集团们得到了。其次,因为银行贷款利率不能因此而随意上调,所以银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余额宝瓜分它们的“利润蛋糕”。

3、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纷纷效仿余额宝

眼见着余额宝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更多的网上支付运营平台商越来越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魅力。继余额宝之后,百度联合华夏基金推出了百度百赚,近日更推出了百度百赚利滚利版;苏宁联合广发基金和汇添富基金公司推出了零钱宝。腾讯公司推出基于微信平台与华夏基金联合的微信理财通。汇添富基金公司推出了现金宝。以下是上述几种理财产品在201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的7日化年收益率走势图(见图1)。

三、银行业应对余额宝所做的反制措施

天弘基金官方发布的年报显示,从2013年6月份正式上线至2013年年底,天弘基金从余额宝中分别取得管理费和销售服务费1.038亿元和0.865亿元,余额宝共为持有人创造盈利17.9亿元。由此天弘基金单从余额宝中取得的收入便达到1.903亿元。而去年全年天弘基金营业总收入为3.109亿元,余额宝的收入贡献达61.2%。各种宝宝产品层出不穷,这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7日化年收益均至少达到5%多甚至超过6%,因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机性储户,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势,银行也纷纷开始反击。

图1 互联网理财产品7日年化收益率走势图

1、银行协会呼吁取缔余额宝

因为余额宝严重冲击了金融秩序,工行已逐步关闭支付宝在工行体系的快捷支付接口数量——目前全行拥有快捷支付业务接口的分行数量从5家减少到1家,甚至多家大行也会在近期跟进相应措施。

央行的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尽管只是征求意见稿,但市场已经感觉到了寒意。《办法》认为应叫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限制第三方支付和转账消费的金额。很明显,如果办法开始实施,那么必然会严重影响用户对于支付宝的依赖程度,同时此举对于收益率已经在下滑的余额宝的打击更是不可估量。管理办法还规定,个人支付账户的资金来源仅限于本人同名人民币央行借记账户。那么以后他人就无法通过支付宝转账,从而降低了支付宝的货币流动性,也把存款渠道大大压缩。

2、银行纷纷调整了存、贷款利率

2012年6月,央行首次双向调整了存、贷款利率的浮动空间。其中,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即可上浮10%。此后,短短十几天内,多家中小型银行存款利率经历了三次变动:1年期存款利率由最初执行3.25%的基准利率,到与大型银行保持一致即3.5%,再到上浮10%至3.575%的上限;而在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方面,中小银行上浮的幅度不尽相同。

不过,在余额宝上线后基金规模快速增长至千亿元的压力下,各家中小银行已纷纷将此前尚未浮动至1.1倍的中长期存款利率“一浮到顶”。国有大型银行受央行指令、成本费用压力等因素影响,极力控制存款成本,但到后来迫于无奈,这条底线也不得不突破了。如中信银行也将其定期存款主要品种利率上调10%,中信银行5年以下人民币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已全部达到央行规定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成为市场上储蓄存款利率最高的银行。

3、银行也纷纷推出“宝宝军团”

有数据显示,2014年2月1日-4月1日期间在售和即将发售的面向全国投资者的1-3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中,共有32款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或超过6%。这些早前难得一见的高收益率理财产品近日却频频出现,可见银行业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之间的竞争有多么激烈。

银行面对余额宝的竞争,需要适当释放自己的收益来适应当前的高利率市场。如果银行想逼退余额宝,那么短期内其理财产品收益率就不会下调,反而得推出能与余额宝相抗衡的优惠利率。因而银行为了更多地获得储蓄量,纷纷推出银行宝宝产品。相比于目前被各种阻挠的互联网宝宝们来说,银行系的宝宝就昂首挺胸多了。除了像中行、工行、交行、广发、民生、平安、浦发等至少8家银行陆续推出了 “7×24小时交易”、“T+0赎回到账” 等反击“余额宝”的类似产品以外,还有几家银行推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产品,兴业银行的“掌柜钱包”刚一推出就打出了自己的特色牌,比如“1分钱起购”、“当日申购无上限”、“具备目前业内最高当日赎回额度3000万元”和“赎回资金瞬间到账“等独特的创新点,并且支持多家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最最关键的是,自3月以来,兴全添利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均值为6.3881%,这个收益率在所有宝宝们产品中都处于领先地位,怎会不叫人心动。

我相信会有不少人去选择这些高收益率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这些人中应该以老人家或观念保守的人居多。毕竟现在到银行存款取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支付宝等更为便捷的支付方法,早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随时随地手机就能完成付款转账。银行做不到,每次去银行等一个小时的队伍存钱,取钱,根本耗不起时间,而且要是去存取款的额度小还会觉得不好意思,没面子。余额宝的优点就在于它的灵活性。

四、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展望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1、利率市场化

银行利率被推高,一定程度上是银行自身导致而非余额宝导致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经济结构失衡带来的,贷款太多地投向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金融低流动性产业,而不是急需资金投入来维持正常生产的实体经济,可见经济结构转型迫在眉睫。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只是一个理财渠道创新,而非产品创新,做的还是传统货币基金,谈不上颠覆银行业,但确实给传统银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产品创新,将支付给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直接补贴给存款客户,那么多数客户就没必要把资金转出。如此一来,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载体”作用将会大幅削弱,而银行的成本也会下降。伴随着银行纷纷推出各类“银行宝”,互联网金融产品议价能力将不断降低,收益率也会快速下滑,用户极有可能重新回流至银行体系内。

这场风波也揭示出:利率市场化必须加速推进。目前实际上形成了银行接受利率管制,互联网金融产品变相利率市场化的“双轨制”,资金自然往高的去。互联网金融也在倒逼利率市场化,一旦利率完全市场化,那么存款将会重新回流或分配。利率市场化后,资金会更加的转向实体经济,做到更好的增产创收,而不是在虚拟经济圈中打转。

2、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法律性文件的修订更好地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监管较难界定。风险点在于网络交易中不确定性的扩大、监管难,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监管体系已相对成熟,但是作为新兴的金融业渠道,我们还在不断探索着,这就会使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市场应该公平地给予互联网金融合理的生长空间,但是也必须做出相应措施规范其销售行为,使宝宝们能健康稳定的生长。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适应当前日益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虽然我国不断完善《证券法》、《证券投资贷款法》和《信托法》等法律法规,但是贷款业却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并且现有的法律性文件也难以恰当的约束当前的金融市场,国外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比我国快,但同样的国外的法律法规也相对十分完善。同时投资者们应该自律遵守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3、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相辅相成,积极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与改革

在现有的传统银行业务基础上,积极推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培养专业的网络金融人才,发展提高传统银行金融业的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业务与互联网金融并不冲突,传统银行业务是基础,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它不能脱离传统银行业务而单独存在。只有并驾齐驱才能更好地发展。

创新是发展的前提,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金融产业,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去开拓,在借鉴国外互联网金融成功案例的同时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创造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1]陈敬民.关于互联网金融的若干思考[J].金融纵横,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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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art,Oliver,“Forms,Contracts and Financial Structur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30-6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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