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网络功利主义倾向的伦理审思
2014-04-17金娜
继续教育研究 2014年12期
金 娜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江苏南京 210037)
网络媒介的兴起与发展改变了媒介与受众之间的传播关系,也改变了整个传播话语环境。传统的伦理观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新挑战,无论是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还是基督教的良心论;无论是康德的义务论,还是密尔的功利主义;无论是罗尔斯的正义论,还是各种道德相对主义,这些崇高的道德价值在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去权威性面前摇摇欲坠。传统伦理世界观在网络传播中被颠覆[1],功利化倾向日益突出。引导网络传播朝“善”的方向发展,重建网络世界“善”的道德伦理观,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需要进行深入的理性剖析与思考。
一、当前网络功利主义倾向的表现
功利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功利主义这一道德哲学(伦理学)理论主张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的标准。其代表人物边沁对功利原则做出了如下界定:“任何行动中导向幸福的趋向性我们称之为功利;而其中的背离的倾向则称之为祸害。”[2]按照功利主义,一个人的道德义务就是使事情的预期结果功利最大化。也就是说,一个人在面对不同的行为选择时,需要计算行为结果的功利的大小。这是很困难的。因此,我们讲功利主义,但是不能搞功利主义。
在科技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络媒介的意见领袖作用不可小觑。网络作为大众传播媒介践行了功利主义原则,为推动社会进步释放了源源不绝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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