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与政府规制研究
2014-04-13刘承毅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4年2期
刘承毅
(东北财经大学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 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亦在与日俱增,“垃圾围城”、“垃圾危机”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已经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阻碍。据2013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在2012年已经达到1.71亿吨(是1979年的6.78倍),而无害化处理量仅为1.4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为84.80%。这意味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还没有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威胁着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健康,严重制约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十分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原因:第一,长期以来被认为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垃圾处理服务与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缺失之间的矛盾,导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慢,处理技术落后。第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规模不断壮大,城市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导致作为物质消费副产品的垃圾产生量增加。
自2002年起,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国家开始全面实施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该政策出台十余年来,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实施了垃圾处理收费,虽然收费方式多种多样,收费标准参差不齐,但垃圾处理收费在弥补财政资金不足、宣传“污染者付费”理念以及约束城市居民垃圾回收与排放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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