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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深水区”:高考改革须谋而后动、三思而行

2014-04-03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考试制度科目考试

龚 放

(南京大学 教育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3)

● 热点评析:高考改革

步入“深水区”:高考改革须谋而后动、三思而行

龚 放

(南京大学 教育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3)

编者按:高考既是教育系统内部人才选拔与流动的重要机制,更是牵连千家万户的社会问题。当下,高考改革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值得思考的是,高考改革不仅关乎招生考试这一环节本身,而且牵涉了高中教育乃至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发展与改革问题,也脱胎于整个社会由传统向现代化之转型的背景。本期刊发的三篇文章均围绕高考这一话题,从不同视角切入,探讨高考以及高中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龚放教授紧扣当下改革热潮,指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须遵循“积极稳妥”的方针,谋而后动,三思而行。改革热中的冷思考、慢脚步值得深思。郑若玲教授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问题出发,将目光投向高考前阶段,论证不同的高中招生方式对高考结果以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产生的影响,呼吁以各方共同利益尤其是弱势学生群体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宗旨。而顾月华博士着眼于高考后阶段,分析“高考状元”这种社会现象形成的教育系统内外部原因及其产生的影响。这三篇文章都为高考改革实践提供了某种角度的启示。

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业已步入“深水区”。改革的整体思路业已成形,但内涵尚有歧见,细节仍需斟酌;高考统考的原则亦已厘定,但如何解读,如何实施,歧见仍然多于共识。因此,当下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必须积极稳妥,谋而后动,既要摒弃“毕其功于一役”的思维,确立长期作战、审慎推进的战略,更要精心设计,多方求证,试水趟路,“摸着石头过河”。

高等教育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积极稳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尽管教育领域的改革并非像经济转型、体制改革和环境治理那样是“主战场”和“攻坚区”,但其中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却仍然成为公众、百姓关注的焦点,引起专家学者的热议。一方面,我们看到,改革的目标业已明确——“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1];另一方面,高考方案改革的三条基本原则也已颁布:一是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二是不分文理科,三是外语等科目进行社会化考试并一年多考。通过各种媒体报道我们得知,京、沪、苏、粤、鲁等多个省市的高考改革方案将在今年6、7月份先后出台。教育部的相关改革也正在酝酿部署。可以说,进入“深水区”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红红火火、呼之欲出且“力度空前”。

面对这样的态势,笔者既充满期待又不无隐忧。本着一个高校教师的良知,本着高教研究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我愿意就步入“深水区”的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改革坦陈己见。我认为: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方案的调整和制度改革既关乎“民生”——与每年近千万考生的切身利益和未来发展密切相关,又关乎“国计”——为高校选材同时也是为国家造就栋梁之才;既影响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又会反馈、发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和进程。同时,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制度与机制的改革是否得法,是否科学,是否公平、公正,还会直接、间接地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这样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力强的社会改革,需要冷静思考,三思而行。特别需要精心设计,谋而后动,既要多方位探索,更需要小范围试验,切不可心浮气躁,贪功冒进,在共识尚未形成、设计尚未周全的情况下仓促上阵,全面铺开。

一、改革的整体思路业已成形,但内涵尚有歧见,细节仍需斟酌

诚如21世纪教育研究院杨东平院长所云:“这是一次全方位、总体性的改革,看点远不止高考考试方式和科目的转变。”[2]今后的高考的基本格局将是: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考统考成绩。这一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无误。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明晰的内涵、需要设计和规制的细节和程序。

例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究竟是10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技术)逐门开考,还是综合为“人文与社会”“自然与科学”两大类考?是以百分计分,还是像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那样划分为A+、A、B+、B、C和D六等?是进行全国性统考,还是由各省、市、自治区统考?是每年一次,抑或如外语那样,也可一年两考?是由政府组织实施,还是交由社会中介组织进行?高中学业考试如何成为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是由各高校根据不同专业选择相关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还是统一要求?它们占多少权重为宜?或者说折算成多少分值计入高考成绩?

再如,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进行?2008年江苏省高考改革方案即探索了“综合素质评价”的问题。所谓“综合素质评价”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采用“合格加等级”的指标体系。前三方面的评定主要看是否合格,而“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定则分A、B、C、D四级。如果考生这三项都能够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这一初衷试图引导中小学真正实施素质教育,试图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而又注重个性发展,同时也改变“一考(一卷)定终身”的弊病。然而,江苏碰到的实际问题是:由于社会风气不正,诚信缺失,造假、放水时有发生,很难保证这一由各中学分别进行的“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公平和公允。而且,由不同学校所评定的“A级”具有可比性吗?如果评价尺度松严不一,高校在录取时将如何识别、判断?如果某些中学在评定学生相关素质的等级时掺入了其他的因素(如人情、关系、权力、金钱……)而造假、作伪,高校录取时如何辨别?因此,江苏省实施的结果与初衷大相径庭,“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过程中基本不起作用。如今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并将其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考统考”并举,则势将面对同样的挑战和难题,因而也难以避免同样的尴尬和无奈。

二、高考统考原则亦已厘定,但如何解读、如何实施,歧见仍然多于共识

中央的《决定》明确了“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三项原则。其第三项,即外语科目进行社会化考试并一年多考获得各方面的认可,基本形成共识。①当然,一些专家学者对此仍然有不同意见。如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统考)取消英语缺少依据,高考改革走错了路。”参见2014年3月5日《文汇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至于是“计分”还是“计等”?计分的话是120,还是100?要不要考听力?一年考两次,还是三次?或者如托福、GRE考试那样一年数次?不同省市尚有不同的考虑。

至于“高考统考减少科目”,则各方面的理解分歧多于共识。减少科目,是在一些省区当下的5门统考科目上做减法?还是像某省教育厅长“展望”的那样,“只考语文、数学两门,高考只须一天就能完事”①转引自2014年2月27日《文汇报》第9版“相关链接”,据《河南商报》报道,河南省教育厅朱清孟厅长日前透露:将来统一高考科目有望压缩为语、数、外三门,其中语文、数学两科统一高考,一天考完,外语将探索一年多考。?事实上很多专家学者,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都从不同视角对“减少科目”提出了质疑。其一是“减少科目”与“减轻学生负担”是否存在正相关关系。华东师范大学招办主任熊斌教授认为:“不是说只考三门,就能给学生减负,学生就不会嫌累了。”[3]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在两会期间特别强调:“社会普遍担心考试科目越多,负担越重,但是经过实践总结,我们发现即使考一门也不会减轻学生的负责。而且只考一门反而把这一门搞得很深很偏很怪,学生很难全面灵活地发展。”[4]其二是高考的最重要功能是为高等院校选拔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如果统考只考语文、数学两门,则高校难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性和需要鉴别和遴选不同特长和特质的新生。这就势必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测评以甄别学生“学术性向“的功能,同时也要有科学、合理的程序设计与指标体系。其三,统考科目减少,总分减少,就将出现考生成绩分布扁平化的趋向。江苏省2008年高考改革后,由原来的考5门、总分750分,变为必考3门、总分只有480分(另有2门是选考,不计分而只计等级),在二本的某些分数段,成批考生扎堆,排名密集,如“319分~315分的考生15 371人,而310分~314分,5分之差也集中了15 000多名考生”[5],在本二末和本三分数段,“扎堆”更加密集,甚至出现同一总分者不下5 000人的现象。这给投档录取工作增加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而对于“不分文理科”这一原则,也存在多种解读和不同声音。诚如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柯政博士指出:“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一锤定音,提出实施文理不分科,但文理分科问题交杂着多个不同的政策逻辑,颇为复杂。”[6]

我个人认为,必须在“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这一前提下解读“不分文理科”的原则。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1]我的理解是,强调“不分文理科”,旨在改变在应试教育背景下从高二甚至高一就文理分科,因而造成学生严重偏科、知识结构残缺、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缺失的弊端。因此,首要的是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改变高中教育文理分科的现状。体现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0门科目不能有所偏废,或者组合成“人文与社会”“自然与科学”两大门。至于高考录取时,则可以由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院校,根据文、理、工、农、医、艺等不同学科专业对人才素质、能力、知识的要求,选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的相关科目组合,与统考的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在这个意义上说,高考录取时并非以文理分科确定分数线,而是有多个组合(如人文社会、理工、农林、医药卫生等),多元评价。如何满足高等院校招生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的不同要求?如果简单直白地了解为统一高考仅考语文、数学两门,再加上社会化考试的外语,则无疑成为抹杀个性(不仅是考试的个性,而且是不同类型、层次高校及不同学科专业的个性)的“一刀切”“一锅烩”,其结果必然是“乱点鸳鸯谱”“瞎判葫芦案”的尴尬甚至荒唐!

三、高考改革既要积极,更要稳妥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述及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时,用了“积极”“稳妥”两个关键词,我认为不仅用词准确,而且大有深意。所谓“积极”,是说思想要解放,变革要坚决;而“稳妥”,则是说改革的推进的策略要稳妥,实施的步骤和举措要得当。之所以强调“稳妥”,是因为如下几个方面。

1.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面临着“两难选择”。2006年江苏省酝酿“2008年高考方案改革”时,我曾经提出方案尚需修改,尚需推敲,不宜仓促出台,付诸实施,其中的一个理由是:这一招生考试改革是名副其实的“两难选择”。即“我们要改革现有的高考制度,要存利去弊,增强人才评价的多样性,给个性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同时扩大高校人才选择的自主性,为真正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考生进入大学深造提供可能。但是,增强弹性和留出空间,就有一个谁来把握应有的评价标准,如何监督新的评价和选拔过程,以保证其公平、公正、科学、合理,避免滋生各种舞弊、造假等腐败现象”[7]。而今五年过去,我们依然面临着这样的两难选择。

2.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牵涉到学生、家长、高校、政府等诸多利益相关者,更需慎之又慎。20世纪80年代,作为世界教育改革运动基金会(IMTEC)主席的挪威学者波尔・达林博士在其《教育改革的限度》一书中说:“改革是一种系统现象。社会系统的任何改革都像一种连锁反应。个体、组织和利益集团通过受外部力量控制的正规或非正规纽带联系在一起。教育改革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力量,以及改革过程怎样处理环境的整体性和动态性。”[8]29今天我们的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要取得进展,取得成功,不仅仅取决于高层决策者和设计者的良好初衷与胆略决心,也不仅仅取决于改革方案是否科学、是否合理;它还取决于多种变量的博弈,特别是政府教育管理层、中学校长与教师,大学校长与教师,以及考生与家长等利益相关者能否达成共识,有所交集,取得平衡。而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的社会环境与氛围,千万不可低估了积重难返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千万不可忽视讲人情、搞关系、走后门等社会不正之风等负能量的影响。

3.当下高等教育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巨型复杂系统,其招生考试制度也不应该简单化、一刀切。我们既要区分学术型与技能型的两种模式高考,还要给一些高水平大学选拔优异人才留出相应的空间(即能否试行高水平大学院校的联考以区别统考……)。

4.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着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特别是新的考试方案的实施,新的评价制度和遴选机制的实施,往往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产生意想不到的矛盾和问题。如果不精心设计并在一定范围做“小试”和“中试”就全面推开,就可能顾此失彼,难以收拾。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实施第一年碰到的“C型考生”问题就是典型的案例。最初公布的方案对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计算方法”,即分为A(全省前20%)、B(前20%-50%)、C(前50%-90%)、D(90%以后)四个等级。设计者认为,这一方面可改变以往“分分计较”的做法,另一方面也给不同高校选择人才提供可能。在征求意见时,这种等级分法被批评为“过于笼统、粗放”,因而增设了A+和B+两档。同时还规定了“两B门槛”,即欲上本一和本二院校,不仅必考科目的总分要达到本一、本二分数线,而且必须满足“选考科目”在两B以上。对此,在征求社会意见时未曾有人提出异议。未料高考成绩揭晓并划定录取分数线时,冒出了“高分1C”考生问题,即有些考生的三门必考科目总分很高,甚至有超过400分的,因为有一门选考科目等级为C,不仅进不了南大、东大等重点大学,就连普通二本院校也难以入围。这一问题,是在方案设计和讨论、修改时“始料未及”“匪夷所思”的。“C型考生”现象引起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数百名考生和家长甚至集结到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求援”“申述”,几乎酿成群体事件。省教育厅的多方努力和政策调整,为C型考生开通了入围二本院校之门,终于平息了风波。然而又有一些本三上线的考生在网上提出责难“是谁动了我的奶酪?”“凭什么随意变动游戏规则将新增本二指标向1C考生投放?”等等。这一实例提醒我们,新的改革方案不仅要多方征求修改意见,而且要在一定范围内先行试验。因为“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唯有试验、实践,才能暴露问题,找到破绽,才能及时弥补,或者终止实施以避免全面推广而可能产生的大范围混乱和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5.充分认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改革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难程度,防止心浮气躁、贪功冒进。步入“深水区”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我们既要摒弃“毕其功于一役”的思维,确立长期作战、审慎推进的战略,更要精心设计,多方求证,试水趟路,“摸着石头过河”。有些同志急于求成,大呼猛进,认为改革总免不了出现问题,不能因此而裹足不前。“改革碰到的问题,通过改革再予以解决”。我认为不然。并非所有的变革方案只要冠以“改革”二字就能“天然合理”和“无往而不胜”了。作为改革者,除了有改革的勇气和胆略之外,还应当有变革的智慧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像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改革这样的社会工程,必须谋而后动,三思而行,切不可掉以轻心,罔顾改革失当而付出的社会代价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5.

[2]攀丽萍,姜澎.别只盯着高考科目看,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力度空前——专访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N].文汇报,2014-02-27(9).

[3]知名高校专家“把脉“高考改革[N].文汇报,2014-02-27(11).

[4]石小磊,仇惠栋,王赟.江苏高考方案最迟7月前公布[N].扬子晚报,2014-03-06.

[5]谢静娴.江苏08年高考二阶段考生扎堆 排名更密集[N].现代快报,2008-07-30.

[6]柯政,林海妃,吕迎晓.“不分文理科”后的高考方案啥模样[N].文汇报,2014-02-27(11).

[7]龚放.对江苏2008年高考新方案的质疑和思考[J].湖北招生考试:理论版,2007,(4).

[8]波尔・达林.教育改革的限度[M]. 刘永辉,译.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雨 夕]

龚放(1949— )男,江苏江阴人,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G63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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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068(2014)01-0034-04

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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