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婚姻制度改革新探
2014-03-31张志永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6期
张志永
(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婚姻制度改革新探
张志永
(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传统婚姻制度延续数千年,严重落后于抗战新形势,极大地阻碍了妇女参加抗日斗争。于是,晋察冀边区改革了传统婚姻制度,大致分为反对虐待妇女、提倡婚姻自由和建设富裕和睦的家庭三个时期,有效地发动和组织了广大妇女,为抗战增添了一支新的生力军,并促进了妇女解放,初步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不过,晋察冀边区改造旧婚姻制度的初衷是动员妇女参加抗战,而不是以妇女解放为目的,这种实用主义倾向导致了婚姻制度改革的简单化、表层化,故现代婚姻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抗日战争;晋察冀边区;婚姻制度;妇女动员;社会变迁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婚姻制度研究的种类、数量逐渐增多,大部分论著是依据政策文本再附上少数典型事例作论据的宏观研究,少部分是进行了性别、群体等微观研究,*目前,学术界关于晋察冀边区婚姻制度方面的研究分为两类,一是涵盖在华北抗日根据地范围内,二是单独以晋察冀边区为考察对象。代表性论文有: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抗日战争研究》1996年第1期)、李晓晨《试论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婚姻风俗改革》(中国现代史学会编《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版)、张志永《政治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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