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良心
2014-03-31周苏娅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
周 苏 娅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40)
引 言
工业化迅速发展的今天,由于人类行为所导致的生态恶化甚至生态灾难的出现,使百年前恩格斯关于“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预言成为现实。自1996年以来,中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其中2005年以来,环保部直接接报处置的事件共927 起,其中重特大事件72起,2011年重大事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20%[1]。面对困境,人类开始审视自身灵魂。正如贝塔朗菲的宣告:“由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开始的西方文明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它的伟大创造同时已告结束。新的文明,将是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生态意义上的文明。”[2]我们究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生态文明理念?人类的生态道德如何建设?要解决这些问题,就涉及到生态道德意识和习惯内化的生态良心,因为生态良心正在道德主体内心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影响着生态道德观念,操纵着生态道德实践。
一、生态良心缺失原因追问
生态良心是以人的自觉悟性为前提条件形成的自觉生态道德意识、生态道德习惯和生态行为规范的总和。于是,人们开始反思生态良心缺失原因,想从生态伦理道德层面寻求生态转变之道,以观念的转变来突破现实人类困境。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导向
当人类开始反思人与自然关系时,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争,是对人类自身行为的检省。虽然二者之争的意义已远超出是非的定论,但人类中心主义在理论对峙中败下阵来,使人们确信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是导致生态困境的理论深层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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